单县物价局 清末民国年间,单县没有物价管理机构。1949—1958年,物价由县人委计划统计局管理。1958年后,计划统计局改称计委,物价由计委管理。1961年起,物价由“单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962年,建立“单县物价委员会”。1980年8月,建立单县革命委员会物价管理局。1981年2月改称单县物价管理局,1984年改称单县物价局。
单县技术监督局 民国年间,计量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建国初期,计量由商业、粮食、供销部门兼管。1963年9月,建立单县计量站。1977年改名为单县计量标准所,1984年4月,改称单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由股级升格为副局级单位。1987年标准计量管理所扩编到17人,下设计量组、衡器管理组和标准化组。同年7月,标准计量管理所升格为正局级单位。
单县工商管理局 清末民初,单县无专门工商管理机构。
1943年3月单县抗日政府建立单县工商管理局,内设行政、税务、信用三个股和一个缉私队。
1943年9月单西南抗日办事处建立工商管理局,1944年6月改称临河县工商管理局,1945年12月改称单虞县工商管理局。1949年9月,并入单县工商管理局。
1943年2月,曹芳办事处工商管理局建立。1943年7月,改称金曹县工商管理局。1945年8月,并入单县工商管理局。
1949年11月,县工商管理局撤销,建立县工商科、税务局。
1956年10月,县工商科改称县商业局,内设商政股负责工商管理。
1957年7月,成立“单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58年5月,撤销单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时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合并为县商业局,内设商政科负责工商管理工作。1960年1月,恢复单县市场管理委员会。
1968年3月,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同年6月,工商行政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和税务局革命领导小组合并为“税务市管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9月,“税管组”又改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6年7月,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所改为“南郊所”,同时建立“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西郊所”。单城镇、孙溜、高韦庄、芦墓、马楼、高老家、花园、杨楼、李新庄、曹叵集、蔡堂、终兴、郭村、曹庄、黄岗、徐寨、龙王庙、谢集、朱集、李半庄、时楼、李新集、陈蛮庄、张集、大李海、罗庄、十里铺27个乡镇设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一章 机构
单县物价局 清末民国年间,单县没有物价管理机构。1949—1958年,物价由县人委计划统计局管理。1958年后,计划统计局改称计委,物价由计委管理。1961年起,物价由“单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1962年,建立“单县物价委员会”。1980年8月,建立单县革命委员会物价管理局。1981年2月改称单县物价管理局,1984年改称单县物价局。
单县技术监督局 民国年间,计量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建国初期,计量由商业、粮食、供销部门兼管。1963年9月,建立单县计量站。1977年改名为单县计量标准所,1984年4月,改称单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由股级升格为副局级单位。1987年标准计量管理所扩编到17人,下设计量组、衡器管理组和标准化组。同年7月,标准计量管理所升格为正局级单位。
单县工商管理局 清末民初,单县无专门工商管理机构。
1943年3月单县抗日政府建立单县工商管理局,内设行政、税务、信用三个股和一个缉私队。
1943年9月单西南抗日办事处建立工商管理局,1944年6月改称临河县工商管理局,1945年12月改称单虞县工商管理局。1949年9月,并入单县工商管理局。
1943年2月,曹芳办事处工商管理局建立。1943年7月,改称金曹县工商管理局。1945年8月,并入单县工商管理局。
1949年11月,县工商管理局撤销,建立县工商科、税务局。
1956年10月,县工商科改称县商业局,内设商政股负责工商管理。
1957年7月,成立“单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58年5月,撤销单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时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合并为县商业局,内设商政科负责工商管理工作。1960年1月,恢复单县市场管理委员会。
1968年3月,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同年6月,工商行政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和税务局革命领导小组合并为“税务市管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9月,“税管组”又改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6年7月,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所改为“南郊所”,同时建立“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西郊所”。单城镇、孙溜、高韦庄、芦墓、马楼、高老家、花园、杨楼、李新庄、曹叵集、蔡堂、终兴、郭村、曹庄、黄岗、徐寨、龙王庙、谢集、朱集、李半庄、时楼、李新集、陈蛮庄、张集、大李海、罗庄、十里铺27个乡镇设工商行政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