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供给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实行的一种办法。因当时货币不统一,物价不稳,供给粮食以小米为标准。
1938年,中共单县县委和人民武装建立后,粮食供应方法是向地方政府要“条子”(批粮凭证)和吃派饭。1940年3月,单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成立,供给制度走向正规化。1941年供给标准是:抗日脱产人员粮食定量,以小米为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5斤。1943年1月1日,为减轻农民负担,部队改为每人每天1斤10两(16两秤,下同)党政机关人员每人每天1斤6两。在粮食品种上,每年食麦期为3个月,其余时间为食米期。
1944年7月1日,菜金改以粮食为标准发放,每人每天菜金粮4两。
解放战争时期,单县执行了冀鲁豫行署制定的“供给制度”:麦粮期每人每天43两,秋粮期30两。另县里每年掌握临时用粮6000斤,用于召开参议员会和非军政人员会议用粮。
饲料粮 马、驮炮骡,每日料8斤,骡马每日5斤,毛驴、牛每天2斤半。饲草,骡马、支差牛每天草15斤,毛驴每天草8斤。
1949年,政民人员复员退休,按参加工作年限之长短,发给生产补助粮。对老弱退休军人,按入伍年限发给补助粮,对荣军退休发给优待证。
新中国建立初期,实行粮食定量供应,在城镇,大中小灶每人每日24两小米,乡村大中灶每人每天22两、26两或28两;干部和勤杂人员的津贴费、夜餐费、保健费、妇婴费、老年优待费、过年费、医药费、丧葬费也用小米支付。1951年后逐渐被以货币为标准的工资制所代替。
第一节 粮食供给
粮食供给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实行的一种办法。因当时货币不统一,物价不稳,供给粮食以小米为标准。
1938年,中共单县县委和人民武装建立后,粮食供应方法是向地方政府要“条子”(批粮凭证)和吃派饭。1940年3月,单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成立,供给制度走向正规化。1941年供给标准是:抗日脱产人员粮食定量,以小米为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5斤。1943年1月1日,为减轻农民负担,部队改为每人每天1斤10两(16两秤,下同)党政机关人员每人每天1斤6两。在粮食品种上,每年食麦期为3个月,其余时间为食米期。
1944年7月1日,菜金改以粮食为标准发放,每人每天菜金粮4两。
解放战争时期,单县执行了冀鲁豫行署制定的“供给制度”:麦粮期每人每天43两,秋粮期30两。另县里每年掌握临时用粮6000斤,用于召开参议员会和非军政人员会议用粮。
饲料粮 马、驮炮骡,每日料8斤,骡马每日5斤,毛驴、牛每天2斤半。饲草,骡马、支差牛每天草15斤,毛驴每天草8斤。
1949年,政民人员复员退休,按参加工作年限之长短,发给生产补助粮。对老弱退休军人,按入伍年限发给补助粮,对荣军退休发给优待证。
新中国建立初期,实行粮食定量供应,在城镇,大中小灶每人每日24两小米,乡村大中灶每人每天22两、26两或28两;干部和勤杂人员的津贴费、夜餐费、保健费、妇婴费、老年优待费、过年费、医药费、丧葬费也用小米支付。1951年后逐渐被以货币为标准的工资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