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农副产品的收购 1949年县社成立,全县8处分社各设一处综合供销门市部和农副产品收购站,除为国家征收粮、棉、花生和其他油料外,结合生产救灾,收购土布、火硝、土硷、黑白瓜子、黄花菜、杏仁、红枣等农副产品和铜、铁、铝、锡等废品。1952年春,全县普遍以集市为点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了县联社的供应收购任务。
1954年,将粮、油业务移交县粮食局,全县13处基层社增设农副产品采购站。1955年,成立了“中国食品公司山东省菏泽分公司单县食品收购组”,开始经营猪羊禽蛋等肉食业务。1956年10月,单县商业局成立,供销商业猪羊禽蛋等肉食业务移交国营商业经营。
1958年5月,县社并入商业局。当年,盲目大购进,加之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家畜家禽存养量锐减,收购额大降。1958年,农副产品收购额714万元,1959年下降到519万元,1963年又下降到348万元。1958年主要畜产品收购额126万元,1959年下降到34万元,1960年又下降到20万元。
1961年4月,商业、供销各自恢复原体制,猪羊禽蛋等肉食业务仍归国营商业经营,其他归供销商业经营。开始,对猪羊禽蛋等农副产品实行了派购、换购、议购和奖售政策。农副产品收购额开始恢复正常,全县生猪收购除保证县内供应外,还上调和支援外地一部分。从1981年开始,生猪收购下降,为了保证供应,从外地调入相当数量的猪肉。
农副产品的收购,棉花为大宗。建国初期,每年收购皮棉在百万斤左右,供销合作社对棉花生产一向从扶持生产入手,结合农业局、银行、信用社积极更新良种,改进技术,普遍实行预购合同制,发放扶持生产定金,组织供应化肥、农药、药械等,从多方面促进棉花生产。1955年收购数量达到34520担。
1958年,在棉花收购上提出“收好、收尽、收足”的口号,当年收购205450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生产积极性,农村口粮紧张,粮棉争田极为突出,致使棉花生产和收购逐年下降。1961年,全年收购940担。
1966—1975年,每年收购商品棉由1965年的620多万斤猛增到1200万斤左右,最高年份达1500万斤。
1979年收购棉花528万斤。1985年收购量为最高,达6075万斤,1987年收购4718万斤。
1952—1987年,共收购皮棉78420万斤,其中1980—1987年收购32944万斤,占36年收购量的42%,此外,还收购苘麻110多万斤,烤烟140多万斤。
废旧物资收购由县社基层社负责。废旧物品主要有铜、铝、锡、杂骨、橡胶、塑料、破布鞋等。1953年收购额2万元,1958年130万元,1966年19万元,1978年25万元,1987年20万元。
第三节 农副产品收购
单县农副产品的收购 1949年县社成立,全县8处分社各设一处综合供销门市部和农副产品收购站,除为国家征收粮、棉、花生和其他油料外,结合生产救灾,收购土布、火硝、土硷、黑白瓜子、黄花菜、杏仁、红枣等农副产品和铜、铁、铝、锡等废品。1952年春,全县普遍以集市为点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了县联社的供应收购任务。
1954年,将粮、油业务移交县粮食局,全县13处基层社增设农副产品采购站。1955年,成立了“中国食品公司山东省菏泽分公司单县食品收购组”,开始经营猪羊禽蛋等肉食业务。1956年10月,单县商业局成立,供销商业猪羊禽蛋等肉食业务移交国营商业经营。
1958年5月,县社并入商业局。当年,盲目大购进,加之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家畜家禽存养量锐减,收购额大降。1958年,农副产品收购额714万元,1959年下降到519万元,1963年又下降到348万元。1958年主要畜产品收购额126万元,1959年下降到34万元,1960年又下降到20万元。
1961年4月,商业、供销各自恢复原体制,猪羊禽蛋等肉食业务仍归国营商业经营,其他归供销商业经营。开始,对猪羊禽蛋等农副产品实行了派购、换购、议购和奖售政策。农副产品收购额开始恢复正常,全县生猪收购除保证县内供应外,还上调和支援外地一部分。从1981年开始,生猪收购下降,为了保证供应,从外地调入相当数量的猪肉。
农副产品的收购,棉花为大宗。建国初期,每年收购皮棉在百万斤左右,供销合作社对棉花生产一向从扶持生产入手,结合农业局、银行、信用社积极更新良种,改进技术,普遍实行预购合同制,发放扶持生产定金,组织供应化肥、农药、药械等,从多方面促进棉花生产。1955年收购数量达到34520担。
1958年,在棉花收购上提出“收好、收尽、收足”的口号,当年收购205450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生产积极性,农村口粮紧张,粮棉争田极为突出,致使棉花生产和收购逐年下降。1961年,全年收购940担。
1966—1975年,每年收购商品棉由1965年的620多万斤猛增到1200万斤左右,最高年份达1500万斤。
1979年收购棉花528万斤。1985年收购量为最高,达6075万斤,1987年收购4718万斤。
1952—1987年,共收购皮棉78420万斤,其中1980—1987年收购32944万斤,占36年收购量的42%,此外,还收购苘麻110多万斤,烤烟140多万斤。
废旧物资收购由县社基层社负责。废旧物品主要有铜、铝、锡、杂骨、橡胶、塑料、破布鞋等。1953年收购额2万元,1958年130万元,1966年19万元,1978年25万元,1987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