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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销合作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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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单县供销合作商业建立,国家拨给5万斤小米作为流动资金。在供应业务上有棉布衣服、日用百杂货、文具纸张、炊具、小农具等百余种。在收购业务上,除代为国家征收粮、棉、油料外,收购土布、火硝、土碱、黑白瓜子、黄花菜、杏仁、红枣等农副产品和铜铁锡等废品,1952年经营额310万元。
1987年,供销商业拥有职工2398多人,固定资产2000多万元,自有资金3000多万元,经营商品近万种,年经营额5096万元,为1952年的16倍多,是单县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
基层社 1949年单县合作总社成立以后,通过代国家征收粮棉、发动贷款、收购土布、土硝等活动,广泛宣传合作社的性质任务,发动群众投资入股。1950年9月,发展社员34678人,凑集股金(每股5斤小米)小米108693斤,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基金合作社252处。1952年3月由以村建社转向以集镇建社,至年底全县43个集镇,全部建起联村社,有社员10167名,股金16.5万元(小米折货币)。1954年初,以集镇建社改为以行政区划建社,将原25个基层供销社改建成13个区供销合作社。1958年,基层供销商业作为人民公社的组成部分,改称人民公社供销部,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1959年,供销部又改称人民公社基层商店。1961年,恢复了供销合作社体制,供销合作社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1964年,全县基层供销社17处。
1966年“文革”开始以后,基层社遭受冲击,组织机构瘫痪。1968年相继成立供销革命委员会,维持日常工作,1970年逐步恢复了基层社的体制,1975年完全恢复到1966年以前的基层社的编制。
1978年,基层供销社增加到27处。1984年,将李新集供销合作社撤销合并到高韦庄供销合作社,1985年,又撤销了曹叵集、花园、罗庄、马楼、芦目、十里铺6处基层供销合作社,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20处基层供销社,2136名职工,股金86.6万元。
农村代购代销店 1957年,通过对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纳入代购代销的私营商业人员1206人作为供销社下伸网点安排到全县各较大村庄,75%的农民不出村即可买到一些生活必需品。1954年,农村每个生产大队设置一处“双代”店。1963年,通过对“双代”店的整顿,调整了网点,淘汰和新吸收一批双代员。全县共设置“双代”店582处,双代员600名,1980年达到687处711人,1985年发展到831处846人。
“双代”店初建时,代销一些群众日常生活必须品和收购一些土、副产品及废旧物资。1959年,增加了副食品和节日物资代销,同时还增加了鲜蛋、铜铁等国家管理物资的收购。1963年开始将某些紧缺商品和票证商品交双代店经营。“文化大革命”中间,由于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受到冲击,农村“双代”店购销业务相应活跃。1972年,商品销售占农村商业同类商品销售额的40%,废旧物资和小土副产品收购额占全县收购总额的30%。1976年对“双代”店进行了整顿,帮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解决赊销、缺款和计划经营等方面的问题,适当增拨了商品和流动资金。1980年经营额达1116万元,比1976年增长14%。1981年,打破了原业务经营框框,双代员自主权放宽,普遍跨行业经营、多渠道进货,从而使代销业务下降,自营业务递增。1985年,代销额199.8万元,相当于1980年的18%,而自营业务,经营额在千万元以上。
“双代”店初建时,双代员提取4%的代营手续费作为个人劳动报酬。1963年,代营手续费由生产大队和双代员按三七或四六分成。另由大队给双代员评定工分,参加农业收入分配。1980年以后,实行了误工补贴加奖励,或是提取手续费。
直属专业公司(站) 单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初期,曾先后在曹庄、黄岗、朱集、杨楼、终兴、曹马、芳桂、黄寺设立8处县分社,由县社统一核算。
1952年,普遍以集市建立起基层社以后,撤销县分社,5月,县联社建立了生产资料、日用杂品、生活用品、盐业、煤碳5个供应经理部,直接组织货源对基层社批发,同时又建立了棉花和土产两个业务经理部,经营粮油和棉花业务,组织土副产品的生产和收购推销,为加速商品流转和节省商品流通费用,1953年在砀山火车站设置了转运站。
1954年,粮油业务移交县粮食局。1955年,煤炭业务移交国营商业,盐业划归日用杂品经理部代管,生活用品经理部改称工业品经理部,年底建立了中药材经理部。1957年,中药材经理部移交给县卫生局。1961年,县联社除保留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土产废品、棉烟麻和食品5个经理部和一个砀山转运站外,其余各经理部改称公司划归商业局。1963年5月,食品经理部移交商业局,1965年增设一处招待所。1966年6月,日用杂品和土产废品两个经理部合并为“土产杂品经理部”,专设盐业批发站。1968年各经理部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971年各业务经理部改称批发站后又改称公司。1972年4月,为扩大外贸业务,将畜产品和其他出口商品业务划出,设立外贸公司。1973年4月,外贸公司划出,由“县革委”直接领导。
1977年1月,增设果品公司和蚕丝公司。1978年,设立农业机械公司,1980年移交农机局。1985年增设综合贸易公司,将县社招待所改为饮食服务公司。止于1985年底,县联社直属业务机构有:综合贸易、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果品、饮食服务5个公司和盐业批发站、砀山转运站两个站。
棉麻公司仍属县联社领导,有干部职工51人,下辖棉花加工厂6处,棉机修配厂1处。
附 供销社联合社重点企业简介
单县供销社综合贸易公司 1985年2月成立,初建时7人。后干部职工发展到250多人,业务经营分三台商场零售、业务股批发、畜产股购销三个方面。为“地区级先进企业”。
单县机械服务公司 前身是单县国营拖拉机站,位于单城北关,1986年7月移交县联社。其占地19亩,固定资产75万元,有干部职工95人,以经营农机及配件为主。1987年扭亏为盈。
单县供销社三台商场 三台商场位于城内刘隅首,四周全是居民区,人员密集,四通八达,是单县城内最繁华的地带。该商场始建于1986年7月,1987年11月1日正式开业,有干部职工150人。商场高6层,建筑面积5570平方米,一、二、三层营业面积3480平方米,四层以上及晾台为游乐场所,主体工程投资160万元,商场为框架结构,客货电梯直通到4层,底层铝合金门窗带卷帘。三、四、五、六层为钢窗,全部水磨石地面,花岗岩贴柱,底层全部是铝合金筑架,纤维板吊顶,二、三、四层塑料壁纸贴顶,楼外面孔雀蓝色玻璃马赛克围装,正面铝合金扣板,雨棚下铝合金曲板,位于东南方向安装8米高的霓虹灯,营业设置全是铝合金柜台货架。
商场的一、二、三层经营工业品,设有百货文具、鞋帽服装、针棉织品、布匹绸缎、烟酒糖茶、家用电器、五金交化、灯具油漆、儿童玩具、钟表眼镜等17个经营部,经营商品品种1.5万多个,实行批零兼营,开展联购分销和代购代销,与省内外150个生产厂家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关系。商场连年被评为地、县级先进单位,被地区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地区级先进企业。
单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成立于1952年,现有干部职工125人,下设5个股,一个零售门市部和一个日用工业品商场,拥有固定资产123.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41万元。近几年来,该公司坚持深化改革,围绕促进农业发展这一中心,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搞好农资专营,努力开拓经营,主动与基层社搞好联合协作,使上下形成了“购、调、储、供”一条龙的农资服务网络,并开展了预约订货、下乡送货、测土施肥、合理用药、技术咨询等系列化服务,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公司被评为地区级先进企业,被省农行授予“特级信用企业”,被省社授予“文明单位”和“农资专营先进单位”。
单县供销社古楼商场 位于向阳路西端。占地6.5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体工程投资200万元。该商场地处县城西关,坐落丁字街首,面对向阳大街,前临京珠公路(105国道),主楼三层,坐西向东,群楼环抱,走廊贯通,钢筋水泥框架结构,圆形立柱,雕梁画栋,雅亭琼阁,重檐多角,彩色壁画,顶嵌黄色琉璃瓦,雕配飞檐走兽,楼门形似牌坊,门前石狮高八尺,蹲踞两侧。楼壁装饰豆沙色,浑然一体,群楼中央场地广阔,商场内外,楼体上下,气势磅礴,雄伟壮观。
商场开业后,主营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品种有百货文具、针棉织品、土产杂品、家用电器、五金交化、烟酒副食等24个大类1.5万多个品种,实行批零兼营、自营为主,多方联营。广泛开展联购分销,商场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的130多个厂家建立了业务关系。
单县果品公司 1977年建立,主营干、鲜果品与调味品、蔬菜、禽蛋、水产品、海产品、牛肉、羊肉;1986年建立千吨冷风库和200吨冷冻库,年可供鲜菜300万斤,苹果100万斤,肉类100万斤,加工储藏的商品远销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西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