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规模 境内家庭规模历代变化较大,西汉时期户均约4.63人,西晋和北魏时期户均约2.57人,宋时户均约1.9人,元时户均约5.26人,明万历六年(1528年)户均4.13人,清道光九年(1670年)户均4.23人,1928年户均5.25人,1953年户均4.22人,1964年户均3.73人,1982年户均4.66人。
1982年,全县家庭100853户,其中一人户占总户数的6.7%,二人户占9.16%,三人户占12.09%,四人户占18.58%,五人户占21.09%,六人户占14.59%,七人户占9.71%,八人以上户(含八人户)占8.08%。
家庭类型 境内家庭类型大致有五种:即单身家庭、夫妻家庭、核心家庭、直系家庭、有亲或非亲家庭。
单身家庭:即鳏寡孤独,一人独立生活者。这类家庭随着县内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户数逐年减少。1982年全县有单身户6786户,占家庭总数的6.72%。
夫妻家庭:即小两口或老两口,无子女。小两口一般独立意识强,为便于生活,与父母分居。80年代后,这类户在农村呈发展趋势。1982年,全县一对夫妻户有4956户,占家庭总数的4.91%。
核心家庭:即由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一般只有两代人,四至五口之家,男治外,女治内,很有生命力,60年代后所占比重渐大,1982年全县有两代户62839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2.31%。
直系家庭:即祖孙三代或四世同堂,封建时代较为普遍。50年代后一般为独子单传,相处关系较为融洽,也便于工作、生活和子女教育,但婆媳关系相当难处。因此,这类家庭逐年减少,1982年全县有三代和三代以上户21688户,占家庭总数的21.50%。
有亲和非亲家庭:还有一些其他亲属及非亲属组成的家庭,多因家有幼儿或病人需人照顾,找其他亲属和外人帮忙,短期组成的家庭。1982年,境内有一代户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家庭661户,占全县家庭总户数的0.66%,两代户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家庭2449户,占2.42%,三代和三代以上户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家庭1474户,占1.46%。
家庭关系 境内居民家庭关系较为复杂,有家长与成员的关系,有祖孙关系、父母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姑嫂关系等。作为家庭主要关系有两种,即家长与成员的关系和夫妻关系。
家长与成员的关系:家长是一家之长,多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与支配者,家长的言行举止影响全家。封建时代,境内家长多是由男性长者充当,一人说了算,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如果家长之上还有长辈,虽遇事同长辈商量,但决定权仍属家长。进入社会主义时代,随着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文化水平的提高,民主作风的盛行和自我意识的增强,封建家长制逐步削弱。60年代后多半家长养成遇事共同商量的民主习惯。
夫妻关系:1949年前,境内人们受封建传统礼教的影响,男尊女卑,很不平等。夫妻关系基本是从属关系,男为主,女为奴,妻子挨打受骂是常事,而且无处申诉。1950年,国家颁布《婚姻法》,明文规定男女平等。60年代后,妇女也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和集体生产,同样成了家庭财富的创造者,加之婚姻自主,夫妻基础一般较为巩固,同时又有政治与法律保障,新型的夫妻平等关系逐步建立,有事共同商量,各相分担家务。有不少妇女不但在治内上处于支配地位,而在治外方面也超过了丈夫。
家庭管理 家庭生产:家庭虽小,也是生产单位。1953年以前,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只求自给自足,约束了经济发展。1958年至1978年实行公社化,家庭生产受到限制。1979年,全县实行了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家庭重新成为生产的基本单位,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农民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80年代后,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家庭生产也逐步向第三产业发展,各种专业户不断涌现,并由传统封闭的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转化,诸如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生产计划、经营管理等进入家庭。但境内也有15%的农户家庭生产经营不好,生活不够稳定。
家庭教育:注重家教是县内居民的传统。各家的政治、经济情况与文化素养不同,家教的目的、内容与方法也各异,但同样受到社会教育的影响和制约。旧时家教多以忠、孝、节、义为内容。富家教子侧重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贫家教子侧重穷不丧志、勤劳为本。1949年后,党和政府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教育人民,家庭教育亦向此转化。50至70年代,工人、贫下中农家庭常以阶级斗争为教育内容,要求子女好好上学,争取入党、参军、当干部、当工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地主、富农成份的家庭教育则以遵纪守法为内容,要求子女言行谨慎。进入80年代,由于政治、经济体制都有较大改革,家庭阶级教育已非常淡化,遵纪守法、苦读求学、争取大中专文凭、参加工作成为各阶层家庭教育的主题。
评比活动: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男女平等,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逐步形成了新型的家庭关系。婆媳和睦,妯娌、姑嫂关系融洽。随着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讲卫生)、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活动的深入发展,围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自1979年以来全县开展了评选五好家庭活动,仅1985年,全县就评出五好家庭4284户,“双文明户”50户,好婆婆2592名、好媳妇3264名、好姑嫂1503对、好妯娌1485对,有力地促进了新的家庭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家庭
家庭规模 境内家庭规模历代变化较大,西汉时期户均约4.63人,西晋和北魏时期户均约2.57人,宋时户均约1.9人,元时户均约5.26人,明万历六年(1528年)户均4.13人,清道光九年(1670年)户均4.23人,1928年户均5.25人,1953年户均4.22人,1964年户均3.73人,1982年户均4.66人。
1982年,全县家庭100853户,其中一人户占总户数的6.7%,二人户占9.16%,三人户占12.09%,四人户占18.58%,五人户占21.09%,六人户占14.59%,七人户占9.71%,八人以上户(含八人户)占8.08%。
家庭类型 境内家庭类型大致有五种:即单身家庭、夫妻家庭、核心家庭、直系家庭、有亲或非亲家庭。
单身家庭:即鳏寡孤独,一人独立生活者。这类家庭随着县内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户数逐年减少。1982年全县有单身户6786户,占家庭总数的6.72%。
夫妻家庭:即小两口或老两口,无子女。小两口一般独立意识强,为便于生活,与父母分居。80年代后,这类户在农村呈发展趋势。1982年,全县一对夫妻户有4956户,占家庭总数的4.91%。
核心家庭:即由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一般只有两代人,四至五口之家,男治外,女治内,很有生命力,60年代后所占比重渐大,1982年全县有两代户62839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2.31%。
直系家庭:即祖孙三代或四世同堂,封建时代较为普遍。50年代后一般为独子单传,相处关系较为融洽,也便于工作、生活和子女教育,但婆媳关系相当难处。因此,这类家庭逐年减少,1982年全县有三代和三代以上户21688户,占家庭总数的21.50%。
有亲和非亲家庭:还有一些其他亲属及非亲属组成的家庭,多因家有幼儿或病人需人照顾,找其他亲属和外人帮忙,短期组成的家庭。1982年,境内有一代户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家庭661户,占全县家庭总户数的0.66%,两代户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家庭2449户,占2.42%,三代和三代以上户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家庭1474户,占1.46%。
家庭关系 境内居民家庭关系较为复杂,有家长与成员的关系,有祖孙关系、父母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姑嫂关系等。作为家庭主要关系有两种,即家长与成员的关系和夫妻关系。
家长与成员的关系:家长是一家之长,多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与支配者,家长的言行举止影响全家。封建时代,境内家长多是由男性长者充当,一人说了算,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如果家长之上还有长辈,虽遇事同长辈商量,但决定权仍属家长。进入社会主义时代,随着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文化水平的提高,民主作风的盛行和自我意识的增强,封建家长制逐步削弱。60年代后多半家长养成遇事共同商量的民主习惯。
夫妻关系:1949年前,境内人们受封建传统礼教的影响,男尊女卑,很不平等。夫妻关系基本是从属关系,男为主,女为奴,妻子挨打受骂是常事,而且无处申诉。1950年,国家颁布《婚姻法》,明文规定男女平等。60年代后,妇女也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和集体生产,同样成了家庭财富的创造者,加之婚姻自主,夫妻基础一般较为巩固,同时又有政治与法律保障,新型的夫妻平等关系逐步建立,有事共同商量,各相分担家务。有不少妇女不但在治内上处于支配地位,而在治外方面也超过了丈夫。
家庭管理 家庭生产:家庭虽小,也是生产单位。1953年以前,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只求自给自足,约束了经济发展。1958年至1978年实行公社化,家庭生产受到限制。1979年,全县实行了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家庭重新成为生产的基本单位,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农民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80年代后,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家庭生产也逐步向第三产业发展,各种专业户不断涌现,并由传统封闭的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转化,诸如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生产计划、经营管理等进入家庭。但境内也有15%的农户家庭生产经营不好,生活不够稳定。
家庭教育:注重家教是县内居民的传统。各家的政治、经济情况与文化素养不同,家教的目的、内容与方法也各异,但同样受到社会教育的影响和制约。旧时家教多以忠、孝、节、义为内容。富家教子侧重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贫家教子侧重穷不丧志、勤劳为本。1949年后,党和政府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教育人民,家庭教育亦向此转化。50至70年代,工人、贫下中农家庭常以阶级斗争为教育内容,要求子女好好上学,争取入党、参军、当干部、当工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地主、富农成份的家庭教育则以遵纪守法为内容,要求子女言行谨慎。进入80年代,由于政治、经济体制都有较大改革,家庭阶级教育已非常淡化,遵纪守法、苦读求学、争取大中专文凭、参加工作成为各阶层家庭教育的主题。
评比活动: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男女平等,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逐步形成了新型的家庭关系。婆媳和睦,妯娌、姑嫂关系融洽。随着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讲卫生)、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活动的深入发展,围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自1979年以来全县开展了评选五好家庭活动,仅1985年,全县就评出五好家庭4284户,“双文明户”50户,好婆婆2592名、好媳妇3264名、好姑嫂1503对、好妯娌1485对,有力地促进了新的家庭关系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