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旱灾

档案浏览器

旱灾是县内古今主要灾害之一。从公元前66年至1982年,共发生旱灾55次。1840年至1982年,发生20次。平均7年一遇。1950年至1985年,不同程度的干旱时有发生。据县1960年至1983年24年的资料分析,旱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以春旱为最,约占90%左右。1964年11月5日至1965年4月21日,连旱168天,为新中国建立以来连续干旱的最长年份;夏旱年份占50%,伏旱年份占37%,呈二至三年一遇;秋旱机遇率较低,占21%,呈5年一遇,由于干旱经常发生,故有“十年九旱”之说。旧社会每逢旱灾,庄稼歉收,农民缺吃少穿,只有背井离乡,逃荒要饭,夫妻父子不能相顾,如1484年至1485年大旱,发生饥馑,有人相食;1616年干旱、蝗虫灾害一起发生,飞蝗蔽天,连续两年,流民载道,卖儿卖女。新中国建立后,虽然也遇到不同程度的干旱年,对农业生产影响很大,但由于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增强抗灾能力,使人民生活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