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 1941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设民教科;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建立教育科,均兼管文化工作。1956年1月至1958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设文化科。“文化大革命”中,文化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主管。1975年8月,建文教局,1979年2月设立文化局。
事业机构及其设施1928年,县政府于孔庙设图书馆,仅有图书809种,报纸两份;1932年改设民众教育馆,内设总务、讲演、图书、体育等部,日军侵占县城后解体。县城火神庙、城隍庙有戏楼,民间多有木制舞台出租。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化事业的发展,其机构和设施也逐渐增多,主要有:
文化馆:1949年县建立文化馆,至1954年设有办公室、图书室、文物室、广播室、露天舞台、篮球场、画廊等。1979年有房47间,工作人员16人,分为群众文化、美术摄影、文艺创作三个组。
图书馆:1984年,由省文化厅拨专款10万元,于县医院西桶子河北岸征地筹建。
文化站:1956年至1957年曾于大田集、1958年3月至8月于天宫庙设区文化站。1976年分别于全县10处公社设文化站。1984年建乡后增设孙庙、党集两个乡文化站。文化站每站配1人,由县文化馆代管。
剧院:1949年,部分市民于大寺院内修建露天戏院;1952年,教育科拨款,增搭席棚、设木条凳,可容近2000人。1962年,将1956年建成的县礼堂改为人民剧院,设座席1200余个。1975年,投资60万元,将“人民剧院”改建为二层的“红旗剧院”,设铁木折合椅座席1437个。后台有服装室、化妆室、道具室、洗刷室,前台可布置较复杂的场景,能接纳较大型的艺术团体演出。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56年1月,县建立电影放映小队,同年底,县建立电影放映中队,下辖两个小队。1961年,大寺戏院移交电影队,售票放电影。1964年,县拨款3.5万元,于老城东门里路南建“红星影院”,设687个座席。1973年,改中队为电影管理站。省拨款37万元,县拨款12.5万元,于新大街东端路南建“成武影院”,设铁木折合座椅1250席。1984年管理站改称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5年底,全县计有79个放映单位。孙寺、天宫庙、九女集、白浮图、苟村集五处乡镇建有影剧院。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行政机构 1941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设民教科;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建立教育科,均兼管文化工作。1956年1月至1958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设文化科。“文化大革命”中,文化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主管。1975年8月,建文教局,1979年2月设立文化局。
事业机构及其设施1928年,县政府于孔庙设图书馆,仅有图书809种,报纸两份;1932年改设民众教育馆,内设总务、讲演、图书、体育等部,日军侵占县城后解体。县城火神庙、城隍庙有戏楼,民间多有木制舞台出租。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化事业的发展,其机构和设施也逐渐增多,主要有:
文化馆:1949年县建立文化馆,至1954年设有办公室、图书室、文物室、广播室、露天舞台、篮球场、画廊等。1979年有房47间,工作人员16人,分为群众文化、美术摄影、文艺创作三个组。
图书馆:1984年,由省文化厅拨专款10万元,于县医院西桶子河北岸征地筹建。
文化站:1956年至1957年曾于大田集、1958年3月至8月于天宫庙设区文化站。1976年分别于全县10处公社设文化站。1984年建乡后增设孙庙、党集两个乡文化站。文化站每站配1人,由县文化馆代管。
剧院:1949年,部分市民于大寺院内修建露天戏院;1952年,教育科拨款,增搭席棚、设木条凳,可容近2000人。1962年,将1956年建成的县礼堂改为人民剧院,设座席1200余个。1975年,投资60万元,将“人民剧院”改建为二层的“红旗剧院”,设铁木折合椅座席1437个。后台有服装室、化妆室、道具室、洗刷室,前台可布置较复杂的场景,能接纳较大型的艺术团体演出。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56年1月,县建立电影放映小队,同年底,县建立电影放映中队,下辖两个小队。1961年,大寺戏院移交电影队,售票放电影。1964年,县拨款3.5万元,于老城东门里路南建“红星影院”,设687个座席。1973年,改中队为电影管理站。省拨款37万元,县拨款12.5万元,于新大街东端路南建“成武影院”,设铁木折合座椅1250席。1984年管理站改称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5年底,全县计有79个放映单位。孙寺、天宫庙、九女集、白浮图、苟村集五处乡镇建有影剧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