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案件侦破,人民公安实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相结合”与“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的方针。
镇压反革命运动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内残留下来的大批恶霸、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反革命活动十分猖狂。特别是1950年6月25日,由美帝国主义发动的侵朝战争爆发以后,县内的反革命分子认为时机已到,纷纷出洞,大肆进行破坏活动。他们制造谣言,刺探情报,破坏生产,煽动群众,蛊惑人心。有的秘密串联,组织地下反革命组织。有的暗杀革命干部,组织武装暴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了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猖狂进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根据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随之县内镇反运动正式展开。首先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镇反政策人人皆知。然后到群众中调查摸底,搜集整理了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的材料,这是打击镇压的重点。县内镇反运动主要经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清剿股匪、散匪;大规模搜捕;宣判处理和复查五个阶段。镇反中,共挖出反革命分子2160人。根据其罪行轻重,依法受到惩处。镇反运动于1952年6月底结束。
肃反运动 1956年4月,成武县根据中央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肃反工作。主要经过大会动员、学习政策、明确界线、坦白检举、调查核实、定案处理几个阶段。肃反中坚持“首恶必办,协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全县共清理出暗藏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386人,各类坏分子52人,缴获长短枪23支,子弹170余发,图章、旗帜16枚(面),委任状24份。被清查出的这些反坏分子中,有日伪国民党特务31人,国民党反动军政、警、宪人员246人,土匪18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9人,汉奸9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3人,专员和校级以上军官26人,区长、科长以上8人,杀人犯164人。内部肃反工作于1959年结束。
取缔反动会道门 成武解放初期,县境内有“圣贤道”、“中央无极道”、“天门道”、“一贯道”、“乾坤道”、“玄门道”、“西华堂”等35种反革命会道门组织,分别分布一区(城关)、三区(白浮图)、五区(南鲁集)、六区(汶上集)、八区(孙寺)等地。这些会道门不仅是迷信的团体,而且常常为反革命分子所操纵和利用,进行反革命活动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1949年4月,以潘梦琴、岳宗启、王培合为首的“中央无极道”,在复程县(该县后撤销,分属曹、单两县)四区潘庄召集大学长以上道首30人的会议,决定以复程、曹县、成武为主举行武装暴动。5月15日暴动事件发生,反动会道门集结了复程、曹县、成武、定陶4县15个区约400多个村庄的道徒2100多人,举行暴动,杀害革命干部13人。后经武装围剿,打死反动道徒40多人,致伤10余人。公安机关跟踪缉捕,将主要道首满军芳、李凡勋、潘梦琴、岳宗启、杨清相逮捕,暴动被平息。1950年,县公安局对“圣贤道”进行取缔,处理道首37人,道徒339人。1951年,对“一贯道”进行取缔,共清出道徒1180人,道首22人。是年,镇反开始后,对“中央无极道”、“天门道”、“黄龙会”、“玄门道”等35种会道门组织进行取缔。在取缔中对构成犯罪的予以逮捕,对小道首进行登记教育,对一般成员教育后劝其退道。镇反中共逮捕道首141人,登记悔过的小道首140人,自动退道的4778人。对各种会道门的旗帜、武器、财产予以没收,许多深受其害的群众纷纷控诉道首的罪行。经过对反动会道门的取缔,以及以后继续对构成犯罪的道首进行严厉打击,再加上群众思想觉悟及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使各种会道门逐渐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反动党团登记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公安机关曾开展了对反动党团的登记工作。但是,真正大规模的、比较彻底的对反动党团的登记,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仅在镇反、肃反运动中,全县就登记国民党反动党团骨干分子40余人,国民党特务31人,三青团员35人。
刑事案件侦破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公安部门主要是开展对敌斗争,为部队侦察、收集、传递情报,并且肩负着保卫县委、县政府领导机关和根据地、解放区干部、群众的安全。同时,还积极进行剿匪、反特,侦破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公安局重点是对反革命案件的侦破,逮捕严惩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将建国前逃跑、漏网的犯罪分子捉拿归案,绳之以法。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1958年,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办案质量有所下降,而且使一些案件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错捕了一部分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遭到破坏,特别是错误的推广“群众专政,群众办案”,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和恢复,案件侦破严格依法办事,实行专政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迅速侦破了一批杀人、放火、投毒、强奸、流氓集团、盗窃团伙等重大刑事案件。1980年,全县发生重大刑事案件79起,侦破70起;1982年发案64起,侦破61起,破案率分别为88.6%和95. 3%;1983年,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全县共发生刑事案件124起,其中重大案件8起,破案率达到98%。1980年至1985年,平均年破案率在95%以上。稳、准、狠地打击了刑事犯罪,保证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重大刑事案件
田效善杀人案
杀人犯田效善,男,56岁,汉族,系成武县党集乡田海村人。田于1959年去山西,家中宅基由生产队安排给本村社员刘西发。田曾申请讨要未逞(田犯系光棍汉一人),对刘怀恨在心。于1982年10月14日夜,将刘西发之妻及孩子杀害,后逃亡山西。经公安局依靠群众,认真侦察,于1982年10月23日,将罪犯田效善从山西逮捕归案。于1983年1月18日枪决。
聂宪凤、张金矿投毒案
犯罪分子聂宪凤,女,26岁,汉族,系成武县伯乐集公社秦铺村人。同案犯张金矿,男,25岁,汉族。与聂犯同村。于1980年12月勾搭成奸。聂犯为达到与张结婚之目的,二人合谋,于1982年8月3日将夫南丹剧毒农药做成油饼,致使聂家4口人中毒,经及时抢救脱险。经县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案情分析和技术鉴定,于1982年8月29日,将二犯逮捕归案。聂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张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杨志忠、张乾民盗窃、抢劫案
犯罪分子杨志忠,男,27岁,汉族,系曹县古营集公社许口村人;犯罪分子张乾民,男,21岁,汉族,系定陶县红卫公社崔张庄人。杨、张二犯为首的盗窃团伙共21人,于1981年夏至1983年5月,分别在成武、定陶、单县、曹县、河南商丘等县的22处乡镇、107个村庄,采用撬门别锁、持刀伤人、暴力胁迫等手段,结伙作案,共抢劫10次,抢夺2次,盗窃141次,强奸(未遂)3次,致伤1人,抢劫中致伤6人,所有脏物折款总值约4万元。后经县公安机关侦察,于1983年6月1日,将犯罪分子杨志忠、张乾民等7人逮捕归案。1983年9月12日将杨、张二犯执行枪决。其它案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第二节 案件侦破
县内案件侦破,人民公安实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相结合”与“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的方针。
镇压反革命运动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内残留下来的大批恶霸、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反革命活动十分猖狂。特别是1950年6月25日,由美帝国主义发动的侵朝战争爆发以后,县内的反革命分子认为时机已到,纷纷出洞,大肆进行破坏活动。他们制造谣言,刺探情报,破坏生产,煽动群众,蛊惑人心。有的秘密串联,组织地下反革命组织。有的暗杀革命干部,组织武装暴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了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猖狂进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根据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随之县内镇反运动正式展开。首先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镇反政策人人皆知。然后到群众中调查摸底,搜集整理了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头子的材料,这是打击镇压的重点。县内镇反运动主要经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清剿股匪、散匪;大规模搜捕;宣判处理和复查五个阶段。镇反中,共挖出反革命分子2160人。根据其罪行轻重,依法受到惩处。镇反运动于1952年6月底结束。
肃反运动 1956年4月,成武县根据中央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肃反工作。主要经过大会动员、学习政策、明确界线、坦白检举、调查核实、定案处理几个阶段。肃反中坚持“首恶必办,协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全县共清理出暗藏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386人,各类坏分子52人,缴获长短枪23支,子弹170余发,图章、旗帜16枚(面),委任状24份。被清查出的这些反坏分子中,有日伪国民党特务31人,国民党反动军政、警、宪人员246人,土匪18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9人,汉奸9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3人,专员和校级以上军官26人,区长、科长以上8人,杀人犯164人。内部肃反工作于1959年结束。
取缔反动会道门 成武解放初期,县境内有“圣贤道”、“中央无极道”、“天门道”、“一贯道”、“乾坤道”、“玄门道”、“西华堂”等35种反革命会道门组织,分别分布一区(城关)、三区(白浮图)、五区(南鲁集)、六区(汶上集)、八区(孙寺)等地。这些会道门不仅是迷信的团体,而且常常为反革命分子所操纵和利用,进行反革命活动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1949年4月,以潘梦琴、岳宗启、王培合为首的“中央无极道”,在复程县(该县后撤销,分属曹、单两县)四区潘庄召集大学长以上道首30人的会议,决定以复程、曹县、成武为主举行武装暴动。5月15日暴动事件发生,反动会道门集结了复程、曹县、成武、定陶4县15个区约400多个村庄的道徒2100多人,举行暴动,杀害革命干部13人。后经武装围剿,打死反动道徒40多人,致伤10余人。公安机关跟踪缉捕,将主要道首满军芳、李凡勋、潘梦琴、岳宗启、杨清相逮捕,暴动被平息。1950年,县公安局对“圣贤道”进行取缔,处理道首37人,道徒339人。1951年,对“一贯道”进行取缔,共清出道徒1180人,道首22人。是年,镇反开始后,对“中央无极道”、“天门道”、“黄龙会”、“玄门道”等35种会道门组织进行取缔。在取缔中对构成犯罪的予以逮捕,对小道首进行登记教育,对一般成员教育后劝其退道。镇反中共逮捕道首141人,登记悔过的小道首140人,自动退道的4778人。对各种会道门的旗帜、武器、财产予以没收,许多深受其害的群众纷纷控诉道首的罪行。经过对反动会道门的取缔,以及以后继续对构成犯罪的道首进行严厉打击,再加上群众思想觉悟及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使各种会道门逐渐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反动党团登记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公安机关曾开展了对反动党团的登记工作。但是,真正大规模的、比较彻底的对反动党团的登记,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仅在镇反、肃反运动中,全县就登记国民党反动党团骨干分子40余人,国民党特务31人,三青团员35人。
刑事案件侦破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公安部门主要是开展对敌斗争,为部队侦察、收集、传递情报,并且肩负着保卫县委、县政府领导机关和根据地、解放区干部、群众的安全。同时,还积极进行剿匪、反特,侦破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公安局重点是对反革命案件的侦破,逮捕严惩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将建国前逃跑、漏网的犯罪分子捉拿归案,绳之以法。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1958年,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办案质量有所下降,而且使一些案件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错捕了一部分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遭到破坏,特别是错误的推广“群众专政,群众办案”,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和恢复,案件侦破严格依法办事,实行专政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迅速侦破了一批杀人、放火、投毒、强奸、流氓集团、盗窃团伙等重大刑事案件。1980年,全县发生重大刑事案件79起,侦破70起;1982年发案64起,侦破61起,破案率分别为88.6%和95. 3%;1983年,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全县共发生刑事案件124起,其中重大案件8起,破案率达到98%。1980年至1985年,平均年破案率在95%以上。稳、准、狠地打击了刑事犯罪,保证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重大刑事案件
田效善杀人案
杀人犯田效善,男,56岁,汉族,系成武县党集乡田海村人。田于1959年去山西,家中宅基由生产队安排给本村社员刘西发。田曾申请讨要未逞(田犯系光棍汉一人),对刘怀恨在心。于1982年10月14日夜,将刘西发之妻及孩子杀害,后逃亡山西。经公安局依靠群众,认真侦察,于1982年10月23日,将罪犯田效善从山西逮捕归案。于1983年1月18日枪决。
聂宪凤、张金矿投毒案
犯罪分子聂宪凤,女,26岁,汉族,系成武县伯乐集公社秦铺村人。同案犯张金矿,男,25岁,汉族。与聂犯同村。于1980年12月勾搭成奸。聂犯为达到与张结婚之目的,二人合谋,于1982年8月3日将夫南丹剧毒农药做成油饼,致使聂家4口人中毒,经及时抢救脱险。经县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案情分析和技术鉴定,于1982年8月29日,将二犯逮捕归案。聂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张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杨志忠、张乾民盗窃、抢劫案
犯罪分子杨志忠,男,27岁,汉族,系曹县古营集公社许口村人;犯罪分子张乾民,男,21岁,汉族,系定陶县红卫公社崔张庄人。杨、张二犯为首的盗窃团伙共21人,于1981年夏至1983年5月,分别在成武、定陶、单县、曹县、河南商丘等县的22处乡镇、107个村庄,采用撬门别锁、持刀伤人、暴力胁迫等手段,结伙作案,共抢劫10次,抢夺2次,盗窃141次,强奸(未遂)3次,致伤1人,抢劫中致伤6人,所有脏物折款总值约4万元。后经县公安机关侦察,于1983年6月1日,将犯罪分子杨志忠、张乾民等7人逮捕归案。1983年9月12日将杨、张二犯执行枪决。其它案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