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于1956年6月始设劳动科。此前,其业务由计委负责。1958年2月,劳动科撤销,劳动工作仍并入县计委,9月设立劳动局,编制4人。1962年5月,根据党政群机关精兵简政的要求,劳动局撤销,其工作业务再次并入计委。1972年10月,恢复劳动局。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县政府于1956年6月始设劳动科。此前,其业务由计委负责。1958年2月,劳动科撤销,劳动工作仍并入县计委,9月设立劳动局,编制4人。1962年5月,根据党政群机关精兵简政的要求,劳动局撤销,其工作业务再次并入计委。1972年10月,恢复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