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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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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种类 民国期间,营造尺、木工尺、市尺、杆子等均为木制;容器斗、升多为木制和条编,量米筒为竹制,量提(计量酒、油、醋的重量器)有竹制和金属制。重量器主要是毫系秤和药用戥秤。新中国建立后,长度量器主要是市尺、米尺、圆规、三角尺等,有木制、竹制、铁制、皮制、纤维制等不同规格和质量,部分工厂使用游卡尺和千分尺等精密量具。重量器,毫系秤为刀口纽式秤取代;1954年后,各式磅秤出现。1985年底,全县约有木杆秤20000支,戥秤100余支,台秤900台,案秤300台,地秤30台。计液体重量的量提尚存,有竹制、铁制和塑料制三种,大小有1两、2两、半斤、1斤四种。传统溶器消失,带刻度的吸管和量杯、量筒兴起,主要用于配制农药。电学计量中,电度表、万用电表比较普遍,尤其电度表用户多已安装。
计量器具制作 1956年前,县内衡器制作由匠人游乡自由生产,无统一标准要求。1958年后,县组织衡器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对制修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和检查、评比。考核不合格或制造不合格产品者,令其停业。1981年,县制订了衡器制修人员守则。对外地来县出售衡器,进行严格查验。1984年,实行衡器制修许可证制度,对5户、15人颁发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1985年底,全县有证个体户8家、集体户1家,共14人,主要制修木质和铝质杆纽秤。
量值传递 1964年,菏泽地区计量所配给县计量所20Kg四等标准砝码300Kg,县始有质量标准器。1977年,地区配给三等二级标准量块两套,县始有长度标准器;同时配给二等标准砝码两套。1985年县自购1mg—200mg砝码1套,10Kg砝码1个,1Kg—5Kg砝码1套,以准确进行量值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