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资料库:成武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成武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article/29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article/29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9年起,恢复商标统一注册。县内注册商标如下:1980年注册:灯塔牌浆糊、红梅牌雪茄烟、文亭牌斗烟丝、宏伟牌墨汁精、先进牌墨水片、曙光牌粉笔。1982年注册:文亭牌白酒。1983年注册:千里马牌袜子。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除组织学习和开展社会宣传外,并对全县使用的商标进行了检查。为方便厂家,统一进行商标注册申报并进行技术指导。
    1982年,国务院发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后,一方面进行宣传,一方面检查了私贴乱画广告的现象,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明令进行管理,凡张贴、悬挂、广播的广告,均应经县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盖章后方可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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