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起,县汇总各单位需要,制订物资计划,分配计划物资,由商业和供销部门供应。1959年,加强了物资管理,县计委直接管理控制统配和部管物资,市场调节物资由商业部门分配,计委审查备案。1963年,物资局建立,接管商业局经营的计划物资。至1978年,形成了计委管计划,物资局管调配,各公司管经营的物资供应体系。1985年,根据“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要求,除主要统配物资外,均由物资管理公司管理经营。
主要品种 1959年起,计划控制供应的主要物资有:动力机械、钢材、生铁、水泥、木材、煤炭、食糖等七种。此外,对燃料油、废钢铁等,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1979年起,对燃料、钢材、生铁、铜、铝、水泥、木材、机床、汽车、锻压设备、发电机组、锅炉等十三种物资,由地区分配,县计委平衡,物资局供应。1985年,除上述七种统配物资由计委控制外,县物资管理公司扩大了经营范围和经营权限。
供应方法 设点销售是物资供应的基本形式。1984年,物资局易名物资管理公司,下属燃料、化轻、木材、建材、供应、金属机电、回收开发、生资服务等八个公司和一个贸易中心,设有八个零售门市部、七个销售货场,十一个乡镇设有供应站,形成了物资销售网,方便了广大用户。燃料公司在开展学习雷锋活动或者节日期间,曾有送货上门活动,主要对象是领导机关和离退休干部,但尚未形成制度。计划内物资凭计委下达的指标或者票证供应,其他物资敞开供应。
废钢铁回收 1957年前,废钢铁回收量小,多用于小农具加工制造。1958年,根据国家下达的废钢铁回收计划,县向下分配了回收任务。历年任务多不能完成。1982年,县设立废金属回收办公室,并实行指令性计划,且与钢材分配挂钩,在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通力合作下,完成了回收计划。回收废钢材上交地区90%,留县10%,由回收办公室统筹安排。
成武县主要计划内供应物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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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名│钢材(吨) │生铁(吨) │木材(立方米) │煤炭(吨) │水泥(吨) ┃
┃ 数目 │ │ │ │ │ ┃
┃年份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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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371 │342 │719 │6600 │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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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368 │368 │959 │8330 │3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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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393 │354 │847 │12590 │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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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473 │274 │939 │13505 │2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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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496 │307 │953 │55700 │4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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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610 │362 │1003 │47500 │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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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604 │359 │1066 │57000 │4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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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875 │556 │862 │53300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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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784 │892 │760 │65400 │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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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835 │849 │629 │60000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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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685 │711 │602 │62600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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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656 │449 │617 │62300 │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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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623 │462 │660 │61750 │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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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623 │462 │660 │61750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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