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行政管理局,兼管商业,1949年3月改为工商科。
1950年1月成立县供销合作社,1952年改为县供销联合社,1955年12月又改为县供销合作社,负责管理全县的供销社商业。为了加强对私营商业的领导和改造,1952年1月成立县工商联合会,协助政府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进行工商业登记,清查不法奸商,保护正当的工商业经营,组织私商联营按时交纳国税,购买公债,自觉捐献,拥军优属,举办物资交流会等。至1954年,随着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商业联合会逐渐失去作用。1956年7月改成武县人委工商科为商业局。1957年3月县设服务局,专管食品、副食品、饮食服务业经营。1958年县供销合作社、服务局、商业局合并,称商业局。基层供销社同时改为基层商店,人、财、物三权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到1959年又将三权收回。1961年9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1962年5月商业局改为商业科,12月恢复商业局。1968年5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革命委员会”。1969年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各个基社都驻有贫下中农代表参加社务管理。1971年1月县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称“成武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3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再度恢复,并于1975年6月下设棉麻公司。同时外贸公司也从中划出成立县外贸局。1981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改称县商业局。1984年2月,将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县供销商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管理。1952年1月成武县召开首次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2人,代表全县24处农村联村社(全县共有社员109644人),大会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1957年5月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2人,代表农村8处基层商店(全县共有社员23042人),大会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1963年5月召开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9人,代表农村10处供销社(共有社员123312人),选举了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于1984年2月召开,出席代表270人,代表农村基层供销社18处和社员代表1911人,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4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行政管理局,兼管商业,1949年3月改为工商科。
1950年1月成立县供销合作社,1952年改为县供销联合社,1955年12月又改为县供销合作社,负责管理全县的供销社商业。为了加强对私营商业的领导和改造,1952年1月成立县工商联合会,协助政府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进行工商业登记,清查不法奸商,保护正当的工商业经营,组织私商联营按时交纳国税,购买公债,自觉捐献,拥军优属,举办物资交流会等。至1954年,随着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商业联合会逐渐失去作用。1956年7月改成武县人委工商科为商业局。1957年3月县设服务局,专管食品、副食品、饮食服务业经营。1958年县供销合作社、服务局、商业局合并,称商业局。基层供销社同时改为基层商店,人、财、物三权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到1959年又将三权收回。1961年9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1962年5月商业局改为商业科,12月恢复商业局。1968年5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革命委员会”。1969年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各个基社都驻有贫下中农代表参加社务管理。1971年1月县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称“成武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3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再度恢复,并于1975年6月下设棉麻公司。同时外贸公司也从中划出成立县外贸局。1981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改称县商业局。1984年2月,将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县供销商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管理。1952年1月成武县召开首次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2人,代表全县24处农村联村社(全县共有社员109644人),大会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1957年5月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2人,代表农村8处基层商店(全县共有社员23042人),大会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1963年5月召开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9人,代表农村10处供销社(共有社员123312人),选举了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于1984年2月召开,出席代表270人,代表农村基层供销社18处和社员代表1911人,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和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