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生产率 按1983年土壤普查数计算,1985年全县农业人口每人占有耕地2.44亩,按统计上报数计算,每人占有1.61亩。由于人均占有土地量小,越来越重视精耕细作,土地生产率水平较高。
单位面积产值:按统计上报数计算(括号中按土壤普查数计算),1985年每亩耕地获农业总产值311.4元(205.5元),比1949年的37.6元增长7.28倍,平均每年增长6.05%。其中,1961年最低,每亩总产值为206.2元。1985年比1978年增长1.32倍,平均每年增长11.27%。1985年每亩净产值为221.6元(146.2元)。按耕地面积平均每亩地种植业总产值为:1985年236.4元(156.0元),比1949年的30.7元,增长6.70倍,平均每年增长5.83%。1985年比1978年增长1.14倍,每年平均增长11.48%。
单位面积产量:粮食单产,以耕亩计算,1949年仅70.2公斤,1966年突破100公斤,1975年突破200公斤,1983年突破400公斤,1985年达到524.0公斤。以播种面积计算,1949年亩产45.2公斤,1985年达到266.4公斤,增长4.89倍,平均每年增长5.05%。1985年比1978年增长70%,平均每年增长7.88%。棉花单产,1949年至1979年,棉花面积小,产量低,最多种植13.45万亩;最少种植2.7万亩;最高产量35.5公斤,最低仅2.4公斤,不足10公斤的有9个年份。1980年开始,棉田面积达到21.82万亩,单产达到56.5公斤,至1985年单产达到68.5公斤。1985年比1949年,增长6.37倍,平均每年增长5.71%。1985年比1978年增长2.26倍,平均每年增长18.39%。
劳动生产率 全县农业劳动力所负担的耕地逐年减少。1985年劳均3.96亩,比1949年减少了3.18亩,比1955年减少4.40亩。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总产值:1985年达到1234.7元,比1949年的268.3元,增长3.6倍,平均每年增长4.33%。其间最低年份为1961年,仅206.2元。1985年较1978年增长91.15%,平均每年增长9.70%。1985年,每个农业劳力创造的净产值为878.7元。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主要农产品:粮食,1985年1211.5公斤,较1949年的446.2公斤增长1.7倍,平均每年增长2.8%;1985年较1978年增长55%,平均每年增长6.46%。棉花,1985年92.8公斤,较1949年的4.2公斤增长21倍,平均每年增长8.97%;1985年较1978年增长1.67倍,平均每年增长15.06%。油料,1985年72.6公斤,较1949年的7.6公斤增长8.6倍,平均每年增长6.48%;1985年较1978年增长21倍,平均每年增长55.52%。每个劳动力创造的商品产值(以全县主要农副产品采购总额近似计算)换算为1980年不变价格,1985年为581元,较1950年的26.4元增长21倍,平均每年增长9.23%;1985年较1978年增长1.9倍,平均每年增长16.43%。
第二节 土地生产率与劳动生产率
土地生产率 按1983年土壤普查数计算,1985年全县农业人口每人占有耕地2.44亩,按统计上报数计算,每人占有1.61亩。由于人均占有土地量小,越来越重视精耕细作,土地生产率水平较高。
单位面积产值:按统计上报数计算(括号中按土壤普查数计算),1985年每亩耕地获农业总产值311.4元(205.5元),比1949年的37.6元增长7.28倍,平均每年增长6.05%。其中,1961年最低,每亩总产值为206.2元。1985年比1978年增长1.32倍,平均每年增长11.27%。1985年每亩净产值为221.6元(146.2元)。按耕地面积平均每亩地种植业总产值为:1985年236.4元(156.0元),比1949年的30.7元,增长6.70倍,平均每年增长5.83%。1985年比1978年增长1.14倍,每年平均增长11.48%。
单位面积产量:粮食单产,以耕亩计算,1949年仅70.2公斤,1966年突破100公斤,1975年突破200公斤,1983年突破400公斤,1985年达到524.0公斤。以播种面积计算,1949年亩产45.2公斤,1985年达到266.4公斤,增长4.89倍,平均每年增长5.05%。1985年比1978年增长70%,平均每年增长7.88%。棉花单产,1949年至1979年,棉花面积小,产量低,最多种植13.45万亩;最少种植2.7万亩;最高产量35.5公斤,最低仅2.4公斤,不足10公斤的有9个年份。1980年开始,棉田面积达到21.82万亩,单产达到56.5公斤,至1985年单产达到68.5公斤。1985年比1949年,增长6.37倍,平均每年增长5.71%。1985年比1978年增长2.26倍,平均每年增长18.39%。
劳动生产率 全县农业劳动力所负担的耕地逐年减少。1985年劳均3.96亩,比1949年减少了3.18亩,比1955年减少4.40亩。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总产值:1985年达到1234.7元,比1949年的268.3元,增长3.6倍,平均每年增长4.33%。其间最低年份为1961年,仅206.2元。1985年较1978年增长91.15%,平均每年增长9.70%。1985年,每个农业劳力创造的净产值为878.7元。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主要农产品:粮食,1985年1211.5公斤,较1949年的446.2公斤增长1.7倍,平均每年增长2.8%;1985年较1978年增长55%,平均每年增长6.46%。棉花,1985年92.8公斤,较1949年的4.2公斤增长21倍,平均每年增长8.97%;1985年较1978年增长1.67倍,平均每年增长15.06%。油料,1985年72.6公斤,较1949年的7.6公斤增长8.6倍,平均每年增长6.48%;1985年较1978年增长21倍,平均每年增长55.52%。每个劳动力创造的商品产值(以全县主要农副产品采购总额近似计算)换算为1980年不变价格,1985年为581元,较1950年的26.4元增长21倍,平均每年增长9.23%;1985年较1978年增长1.9倍,平均每年增长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