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供水管理 资料库:成武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成武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article/11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4/article/11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自1979年供水以来,水费每月按照各用户水表计数收费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以银行划拨的方式付款。个体户支付现金。 为保证居民正常用水,提高设备利用率,自来水公司每年春季要对各供水主管道、支线、各阀门、接头、水笼头等进行全面普查检修一次,平时对跑、冒、滴、漏及破损现象采取随找随修的办法。 水厂每天保证18个小时供水。为保证连续供水,各水厂配有发电机组或动力机器,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城市地下水源,根据《山东省城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城区水源由城建部门统一管理,用水单位不得随便开采。自备水井要交纳水资源费。严禁污染水源。 1984年县城供水管理人员32人(其中临时工7人),固定资产50万元,总投资59万元(县自筹5万元)。供水能力1500m3/日(按15小时计),日产量28万吨。产值6.9万元,利润1.2万元。主管道6.9Km,用户支线28Km。用水户161,其中个体57户。用水人口1.2万。人均日用水量64公斤。供水成本0.26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