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规划 60年代初,新城建设停止,县决定在改造旧城的同时,县城向东南方向发展。第一步是打通南隅街与定砀公路(今县委街)构成“工”字形;第二步是开辟新大街与县委街、老城街成“王”字形。1973年冬季,城建办公室根据原定方案,开始进行县城总体规划工作,历时百余天,对县城的现状进行了测绘。根据测绘资料,于1974年春,绘制出第一张《县城总体规划图》。规划县城功能分区大体是:以县委街为中心,东北部为工业区,西南部为文化区,老城区为居民区;商业区设在主街道两侧,行政机关分布县委街周围。
1982年规划 1981年5月,在地区建委城市规划组的帮助下,县建委于1982年进行了第二次县城总体规划工作。地建委规划组在县规划组的配合下,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不仅掌握了大量自然环境资料,而且掌握了工业、农业、文教卫生、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资料,通过调查研究,找出了县城建设中存在建设占地过多,架子过大,功能分区不明确,布局较混乱,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等突出问题。规划小组根据现状,分析了成武县人口的增长及工农业等的发展,绘制出1/5000的县城现状图、规划总图、用地评价图、道路规划图、给排水规划图和电力电讯规划图,制定了1980—2000年的城市发展规划方案。经县委和县政府批准,打印成册,由县政府于1983年初行文,上报菏泽地区行署。1984年6月6日,省政府以(84)鲁政函213号文件,对成武县总体规划作了批复。1985年3月至6月,根据省政府批复,对县城总体规划再次修改,并增绘了县城近期规划图和成武县城镇分布图。
附:鲁政函213号
对成武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菏泽行署:
你署菏行发(1983)6号文《关于转报成武县县城总体规划的报告》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成武是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县城。城区规模到一九八六年总人口为二万五千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一万七千人),用地三点八平方公里;二〇〇〇年总人口为四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三万人),用地五平方公里。
城镇重点发展人民路东段南侧工业街坊,控制发展乐城河东侧工业用地,以免过多拆迁村庄。工业污染应以治理为主,减少搬迁。城镇生活供应仓库在共青团路中段,转运和储备仓库在人民路东段路北,石油库迁至城北独立地段。生活居住地区在文亭路以东紧凑发展。胜利路中段为商业中心。城区主要街道为人民路,红线宽三十四米,胜利路红线宽二十五米,文亭路、建国路红线宽为二十米。共青团路自肉联厂往东改为沿湖堤走向,与解放路相接;建设路西止文亭路,红线宽改为二十米。
县城各项建设要考虑防震要求,适当扩大绿地面积。
规划要保持“万亩城湖”的特色,充分发挥城湖美化环境、防涝排水、发展水产养殖等作用;建设以水景为主的胜利路公园;禁止任意填占湖塘。
要合理开采和利用水资源,水质良好的应优先考虑饮用,加强水源保护,建立卫生防护地带。城镇防洪、排水规划应与城湖综合治理相结合。规划的污水处理厂位置欠妥,应另行选址。
划定城镇规划区范围,补作县城规划。
望速按批复要求修订图纸和说明书,报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备案。
一九八四年六月六日
第一节 县城规划
1974年规划 60年代初,新城建设停止,县决定在改造旧城的同时,县城向东南方向发展。第一步是打通南隅街与定砀公路(今县委街)构成“工”字形;第二步是开辟新大街与县委街、老城街成“王”字形。1973年冬季,城建办公室根据原定方案,开始进行县城总体规划工作,历时百余天,对县城的现状进行了测绘。根据测绘资料,于1974年春,绘制出第一张《县城总体规划图》。规划县城功能分区大体是:以县委街为中心,东北部为工业区,西南部为文化区,老城区为居民区;商业区设在主街道两侧,行政机关分布县委街周围。
1982年规划 1981年5月,在地区建委城市规划组的帮助下,县建委于1982年进行了第二次县城总体规划工作。地建委规划组在县规划组的配合下,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不仅掌握了大量自然环境资料,而且掌握了工业、农业、文教卫生、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资料,通过调查研究,找出了县城建设中存在建设占地过多,架子过大,功能分区不明确,布局较混乱,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等突出问题。规划小组根据现状,分析了成武县人口的增长及工农业等的发展,绘制出1/5000的县城现状图、规划总图、用地评价图、道路规划图、给排水规划图和电力电讯规划图,制定了1980—2000年的城市发展规划方案。经县委和县政府批准,打印成册,由县政府于1983年初行文,上报菏泽地区行署。1984年6月6日,省政府以(84)鲁政函213号文件,对成武县总体规划作了批复。1985年3月至6月,根据省政府批复,对县城总体规划再次修改,并增绘了县城近期规划图和成武县城镇分布图。
附:鲁政函213号
对成武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菏泽行署:
你署菏行发(1983)6号文《关于转报成武县县城总体规划的报告》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成武是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县城。城区规模到一九八六年总人口为二万五千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一万七千人),用地三点八平方公里;二〇〇〇年总人口为四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三万人),用地五平方公里。
城镇重点发展人民路东段南侧工业街坊,控制发展乐城河东侧工业用地,以免过多拆迁村庄。工业污染应以治理为主,减少搬迁。城镇生活供应仓库在共青团路中段,转运和储备仓库在人民路东段路北,石油库迁至城北独立地段。生活居住地区在文亭路以东紧凑发展。胜利路中段为商业中心。城区主要街道为人民路,红线宽三十四米,胜利路红线宽二十五米,文亭路、建国路红线宽为二十米。共青团路自肉联厂往东改为沿湖堤走向,与解放路相接;建设路西止文亭路,红线宽改为二十米。
县城各项建设要考虑防震要求,适当扩大绿地面积。
规划要保持“万亩城湖”的特色,充分发挥城湖美化环境、防涝排水、发展水产养殖等作用;建设以水景为主的胜利路公园;禁止任意填占湖塘。
要合理开采和利用水资源,水质良好的应优先考虑饮用,加强水源保护,建立卫生防护地带。城镇防洪、排水规划应与城湖综合治理相结合。规划的污水处理厂位置欠妥,应另行选址。
划定城镇规划区范围,补作县城规划。
望速按批复要求修订图纸和说明书,报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备案。
一九八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