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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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成武县粮食局是成武县粮食流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域的社会粮食管理和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和管理;军供粮的购销和管理;对粮食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促进全行业和谐发展。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25人,内设秘书股、人事监察股、会审股、计统股、工会、仓储股、社会粮食管理中心、执法大队等股室。2013年,全年社会粮食收购量106万吨,粮食面粉加工118万吨,粮食转化49万吨,饲料加工2万吨,粮食及成品销售148万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粮食经营】 全县20多个收购网点(含被纳入管理的民营收购点)把收购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方便农民售粮,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严格执行收购政策,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促进了农业生产。全年社会粮食收购量106万吨,促进农民增收近3000万元。

【清仓查库】 按照菏粮字〔2013〕6号要求,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抽调包括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检查人员30余名,各承储企业配合人员60余名,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被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库存检查要求规定的时点、清查范围、内容、品种、数量等,在短时间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部完成自查,全县商品粮库存实物 68842 吨,国家临时用粮40448吨,地方储备粮2750吨,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账账、账实相符,账务处理符合规定。库存值与贷款相对应,资金占用合理。仓储管理严格,库存质量好,卫生条件符合要求,质价相符。
【地方储备粮及军粮供应】 为管好用好全县的地方储备粮,根据要求和成武县的实际情况,集中储存在山东省成武粮食储备库,并同该库签订了储存合同。储备库按照《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单仓储存、按时轮换,落实各项保粮措施,保证了全县地方储备粮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根据县政府大力支持驻军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制定了军粮供应的品种、标准,选择信誉度高、规模大、服务态度好、社会广泛认可的粮店为军粮供应点,送货上门。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投资对其改造、装修,达到标准化,有明显的“烈军属和现役军人优先”标志。坚持“好米好面送部队,诚心爱心献功臣”的原则,及时供应优质粮油。在部队搬往郊区的情况下,军供点人员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经常电话联系或到部队驻地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增加供应的花色品种,丰富官兵的生活,受到部队的好评,为双拥模范县的巩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项目建设】 山东省成武粮食储备库6万吨仓储设施项目,经过多方努力,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和困难,已全面竣工,使全县的国有粮食企业储备规模翻了一番,在顺利通过验收的同时,11月份向市、省、国家局申请,取得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填补了成武县一项空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2013年,接纳县级储备粮275万公斤,国家临时用粮和贸易粮 2500万公斤。

【粮食市场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发放宣传单6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11幅。为粮食执法创造了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对粮食收购点逐一检查,对不符合收购条件的坚决取缔,对申请收购者严格把关。同时,对各收购粮点的原粮卫生、质量、仓储条件进行了检查 ,严格执行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政策,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创造了条件。全县具备收购资格已领证的71家,取缔非法收购点6个,查处问题粮食130多万公斤。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了处罚,做到了依法管粮,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信访维稳】 粮食系统摊子大、人员多、分布广,下岗职工多、困难家庭多、涉军人员多、遗留问题多,维护稳定的难度大,处理起来复杂。因此,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时时抓,有关股室协助抓,全局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实行“三道防线一项沟通”措施,即基层单位主体责任、包重点稳控对象、机关干部联系基层三道防线和信息情感沟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全年排查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20余起,都得到妥善处理,没有出现一起越级和群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