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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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司法局贯彻落实各级政法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的整体工作安排,以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突出重点抓亮点,强化措施抓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全市综合排名第二名的好成绩,保持了连续12年位居全市前三的良好态势。开发区司法所长代胜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125起,调解成功2103起;律师刑事辩护62件,公证办理602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经、行案件87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2件,担任法律顾问252家,解答法律咨询22000余人次;“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接待群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8人次,化解非正常上访13起;全县382名监外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比去年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和增长。

【法律服务】 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工业园区“腾笼换鸟”、“拆巢引凤”工作。对工业园区每一个缓建、停建项目进行排查摸底,指派律师全程参与,为企业清产核资、债权转移、公开拍卖等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在玖德公司的清算工作中,陈会领等7名律师组成清算组,对该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保障了政府、股东、民工等各方面的权益,为新企业的落地投产奠定了基础。组织律师积极主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为全县23家规模以上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在立项审查、投资申报、合同签订、竞标及解决经济纠纷等环节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护。在呈祥公司的一次省外竞标中,律师受企业委托,积极参与,通过律师函、律师建议书等形式,充分行使代理权,依据法规据理力争,使呈祥公司的5000万合同失而复得,最大限度地保护和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举办企业管理法律讲座。4月份,邀请山东省政法学院法律专家对规模以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专家通过对典型案例讲解,系统讲述法律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公证业务向新领域延伸。县纪委、监察局出台《全县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公证全程参与到大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项目中来,配合监察局对国家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打造“阳光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提供公证服务,维护群众与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大项目落地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工程中,积极为企业办理《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委托书、合同公证事项。与56家企业签订了《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协议》,为他们的投资行为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打消了他们在本县的投资疑虑,为他们进一步在成武扩大投资规模吃了定心丸。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投资20余万元,对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进行了完善,达到了全市一流标准。整合人民调解、“12348”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延伸律师职能,创建律师工作室。为使律师工作更加接近基层,实现律师服务与群众需求零距离,在贾河社区、富达东方城小区、南堤居委会设立了律师工作室,明确律师每日坐班,重点化解城市建设、片区开发工作中产生的矛盾纠纷,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律师工作室成立以来受理案件90件,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

【法律保障】 夯实基础,加快基层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主力军的作用。一是县编办下发文件,规范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与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模式,对司法所核定了政法专项编制,调动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在去年完成的五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南鲁、党集、天宫三个司法所顺利通过了省厅的验收。三是增设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3年,在成功运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结合实际,紧紧抓住社会敏感点,成立了食品药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投入运行。四是继续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贾崇亮、丁书领、郭庆峰三所个人品牌调解室的成功运行,较好的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减少了当地群众的上访量,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2013年,又在工业园区、党集、天宫分别成立了代胜华、孟秀梅、赵则民三所个人品牌调解室,充分展现优秀人民调解员的个人魅力,使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一是结合“十进”活动,切实发挥法制讲师团、青少年学生法制宣讲团和“法律五进”巡回宣讲团三支队伍的作用,按照县普法办制定的宣讲计划和宣讲内容,深入到全县各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采取以案释法、发放便民手册等形式,重点宣讲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青少年安全及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访问题,探索法治之路,传播法治文化,提高守法意识。二是创新载体,注重法律宣传阵地的建设。依托“干部书屋”、“职工书屋”、“群众书屋”等文化载体,设立法律书架,供群众阅读法律书籍;开通“手机普法报”,筹划建立“成武普法网”,链接典型的法制案例,供群众浏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时传输,让群众了解最新的立法动态;在周自齐公园筹划开辟“法制广场”,使群众在休闲娱乐时接受法制的熏陶。通过多方位、多角度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和参与热情,营造法制氛围,倡导树立知法、守法、尊法理念,减少不和谐因素。
加强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局一项新的职能,结合实际,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不断摸索工作新思路,创新工作新方法,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组织监外服刑人员定期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确保掌握每名监外服刑人员的日常思想行为动态。二是对监外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综合其平时表现,分为严管类、普管类、宽管类以及特殊类四种类型,并对其进行社会行为风险评估,因人施矫。三是对监外服刑人员手机GPS定位,实时监控,实行动态监管,确保无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开展集中学习、集中教育、集中劳动、走进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为内容的“三集中、一走进”活动,收到较好效果。应援尽援,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尽显政府温暖。法律援助中心推行内容为政策解释贴近、心理距离贴近、方式方法贴近、法律解释贴近、感情投入贴近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五贴近”活动,实行内容为预约、限时、提醒、上门服务和参与公益宣传的五项便民、利民特色服务,开展为千名老人发放法律援助“三优”服务卡、为民工讨薪等活动,从理解、关心、帮助的角度对待当事人,做到耐心、细致、热情。法律援助积极的社会影响得到进一步扩大,使受援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大大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十联”、“十进”活动。局每名股级以上干部联系十名群众,建立联系台账和困难解决台账,切实做到急群众之所急,需群众之所需,群众的事情件件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全年共收集群众信息62件,收到群众困难求助6件,解决6件。扎实开展群众路线大教育、涉法矛盾大化解、社会治安大治理、干警作风大整顿“四大”主题教育活动。在 “四大”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对行业作风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顿,开展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活动,使干部职工增强了群众观念、责任观念、事业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二个不准” 集中学习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自查与对查,人人对照规定找差距,按照规定严要求,机关作风焕然一新。擦亮服务窗口,加强法律服务岗位内部管理。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建立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人员诚信档案,设立监督岗,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做到对违法、违规人员不姑息,不迁就,严肃处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警风警纪教育,加强纪律约束。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开展向代胜华学习的活动。通过开展向代胜华同志学习活动,全局上下创先争优的氛围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的热情蔚然成风。
(张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