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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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 自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成分逐步减少,对农村的财务管理仅限于对村会计进行培训。1986年以来,全县举办6次行政村会计培训班,培训1500多人,毕业1250人,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1987年随着农民负担的增加,部分村出现干部贪、占、挪用集体财物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在郜鼎乡搞的试点),年底在全县18个乡镇全面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制度,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增加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各行政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行政村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批盖章,才能到乡镇经管站下账,否则,支出不予报销,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这一制度极大地保护了集体利益,同时也保证行政村干部不犯错误,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得到好转,稳定了农村形势。
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审计 自2000年始,为使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全县10个乡镇在农业税、水费之外,向农民统一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以资代劳资金、“村村通”配套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和群众的各项捐资进行审计。从审计的整个情况来看,有的乡镇没有把专项资金专门核算,特别是“一事一议”资金,未达到所议所用,挪用的情况比较严重,在收取前所履行的程序不完备、不规范。
清理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 2005年,全县开展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清理工作。同年,全县12处乡镇,458个行政村乡村两级债务总额为28413.25万元,其中,乡镇债务22837.65万元,村级债务5575.60万元。形成乡镇级债务的主要原因是前几年的达标升级活动太多所造成。2000年以前,如教育达标、交通道路达标、公安、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兴办乡镇企业等,投资数额大,举债搞工程,另外也有吃喝浪费等问题。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有:电网改造,小康村建设;教育方面合校并点,建新学校;提留统筹或税费尾欠过大,贷款完成任务;尾欠干部工资;由于达标升级活动的开展和村级班子不稳定,新班子不还上届班子的债务,又产生新的债务,换一届班子,产生一届债务,致使村级债台高筑;2000年税费改革后,农业税附加少于过去的2.5%,特别是2003、2004年度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降低三个百分点征收,农业税附加返还更少,村级很多事情都是借款办事。
农村合作基金会 1985年5月在郜鼎集乡成立全区第一个农村合作基金会。之后又在城关镇、大田集镇、汶上镇、张楼乡、南鲁镇成立基金会。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政策性关闭时,共融资吸收股金1886万元,先后向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及农民借放款14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