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疗保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4&A=1&rec=580&run=13

第一节 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建立起来的医疗保健制度。进入80~90年代后,由于缺乏合理的经费筹措机制和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已越来越难于适应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需求。县政府于1995年下发《成武县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成武县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1996年1月1日正式实行医疗保险。这一制度把过去只靠国家一方拿钱,变成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按照不同年龄以不同比例记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和专储调剂基金账户,分别作为投保者个人平时到医院门诊诊治疾病的诊疗医药费,大病时住院或转院诊治的医药费。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既保证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又保证重大疾病的医疗,维护社会安定。
1999年5月,原来由县卫生局承揽的社会医疗保险职能划归劳动保障局,原县公费医疗办公室人员亦整体并入,并正式更名为成武县医疗社会保险事业处。主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社会救助,离休及二等功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
2000~2005年成武县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情况

表24-2-1
┏━━┯━━━━━━┯━━━━━━━┯━━━━━━━┓
┃年度│投保人数(人)│基金征缴(万元)│基金支出(万元)┃
┠──┼──────┼───────┼───────┨
┃2000│13093 │482 │418 ┃
┠──┼──────┼───────┼───────┨
┃2001│13117 │524 │508 ┃
┠──┼──────┼───────┼───────┨
┃2002│13295 │531 │509 ┃
┠──┼──────┼───────┼───────┨
┃2003│16096 │661 │528 ┃
┠──┼──────┼───────┼───────┨
┃2004│18032 │785 │698 ┃
┠──┼──────┼───────┼───────┨
┃2005│19972 │798 │6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