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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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社团管理

成武县社团登记始于1990年7月。1991年,遵照社团管理条例和有关社团清理整顿的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成武县清理社团实施方案》,从7月份开始,对全县社团进行普查登记,全县乡镇以上各类社会团体127个,其中县级社团57个,乡镇级社团70个。对有办公地点,有合法经济来源,业务活动正常,为成武县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29个县级社会团体进行依法登记,完成县级社团清理整顿审批登记任务。1992年,继续对全县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解散不具备社团条件的30个,缓登29个。全县颁发证书的社团共70个。其中新成立县级社团2个,乡镇级社团40个,复查登记的县级社团28个。成武县的社团管理工作初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993~2004年,县民政局对全县的社会团体进行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对具备条件的进行登记,对年度检查不合格和不具备条件的依法注销。1999年社团办公室被评为全省先进社团管理办公室。至2005年,全县共依法登记各类社会团体19个。
1996年7月,民办非企业单位交给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2001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和成武县《关于对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县民政局对全县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共登记20家民办非企业。2002~2004年又登记9家民办非企业。对3家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截至2005年底,全县在民办非企业名下登记26家,全部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