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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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 置

农村退伍军人 1986~2005年,全县共接收农村退伍军人3852名。根据他们在部队所学的一技之长,积极推荐他们到企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合同工,鼓励他们在农村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经商办企业,使农村退伍军人成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城镇退伍军人 1986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主要采取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开展评分择优安置。1999年,全县又推行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卡制度,探索出政府指令性安置与以人才市场为依托、退伍军人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安置路子。至2005年,全县共安排3595名城镇退伍军人,安置率达到100%。
离退休军人安置 1986~2005年,全县共接收军队退休人员13名。新建军休干部住房600平方米,对其实行地方标准待遇。1997~2005年在军休所内建造了老年门球场、老年活动健身房和健身活动广场,并设置了健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