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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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消 防

消防监督 1983年1月,成武公安局消防股的3名公安干警转为武警现役军人,隶属于县公安局和菏泽地区武警支队消防科双重领导,担负全县的防火管理工作,灭火工作一直由单县消防队兼任。1992年1月,成武公安局消防股改称成武县公安消防大队,隶属菏泽地区消防支队领导,业务上受成武县公安局管理。1993年起,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年针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及有火灾危险的单位进行检查,敦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1996年3月,10名现役军人进驻成武,成武县公安消防中队成立,隶属县公安消防大队。住房借住县供销社办公楼,6月购置一部东风水罐消防车。至此,县公安消防大队承担着全县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任务。1997年,严格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对建筑设计实行防火设计审核制度,至2005年底,共审核建筑项目280余个,避免一批先天性的火灾隐患。1997年3月,成武县政府划拨古城街东段成武镇王林李坑村的10亩农田作为成武消防站的营区,同年12月初建成,营区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1998年1月1日,成武县公安消防中队正式进驻消防站执勤。2001年6月,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集资的形式购置东风中低压消防车1部。2002年6月,成武县公安消防中队现役人员撤走,招收10名专职消防队员值勤,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2004年7月,成立成武县公安专职消防队,增加消防微机接出警系统1套,350兆无线通信基地台1套,车载台3套、手持台4组,购置消防人员防护装备10套。1996~2005年,消防中队针对成武县以农业为主的实际,历年麦收、秋收、传统节日期间和冬防季节,组织干警到各村、单位、社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向群众进行防火教育。同时加强隐患检查,深入重点单位、一般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隐患8600余条,督促整改率达98%以上。
火灾扑救 1986年,成武县消防任务一直由单县消防队兼任。1996年3月,成武县公安消防中队成立,负责全县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1996年3月21日14时50分,成武县柳腊厂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43.6万元。2001年11月16日12时40分,成武县造纸厂发生特大火灾,成武县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出动2部消防车,10名官兵,在单县、定陶、巨野、菏泽消防队5部消防车和53名官兵的帮助下,17时20分,火势得到控制。火灾烧毁麦草8775吨,直接经济损失228.15万元。2003年1月9日1时30分,白浮图镇白浮图村大海电器门市发生重大火灾,烧死3人,火灾过火面积79.38平方米,烧毁门市内的物品及房屋价值5.5万元。1996~2005年,县公安消防中队共接警出警1500余起,其中灭火1200余起,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2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