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仲裁及劳动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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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仲裁及劳动合同管理

1988年6月,设立成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股级单位。1995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隶属劳动局管理。从1995年开始,企业改革逐步深入,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调整日益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1988~2005年,共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6718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6件,为企业挽回损失30余万元,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金518.4万元、失业金28万元,追回工资、集资、伤残补助金等7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