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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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 1987年,全县党政群机构、事业单位、行政性专业公司88个,其中乡镇党政编制617人,实有528人,缺编89人;县直行政编制594人,实有人员843人,超编249人。1988年,对调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划拨制度。1990年,实行劳动工资计划与人员编制统一管理。1991年,改变工资划拨制度,实行“增加工作人员通知单”五联单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卡和人员编制卡片。1993年,为配合县、乡机构改革,对县乡所属单位使用的临时工进行清退,共清退1112人,其中县直82人,乡镇1030人。1993年,菏泽地委、行署同意《成武县机构改革方案》,县委设5个工作部门,县政府设立25个工作部门,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及其他机构10个,编制控制在600人以内。1997年,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办理事业法人登记123个,事业单位登记276个。1998年,对401个事业单位进行定编,核定9098人。1999年,对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分流,共分流人员2297人,其中县直分流751人,乡镇分流1546人。2002年,菏泽市核定成武党政机关机构30个,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7个,核定县直行政编制411人,政法系统编制342人;成武镇、天宫庙镇、大田集镇、汶上集镇核定行政编制各45人,其他8处乡镇核定行政编制各40人。2004年,根据鲁政发[2002]44号和菏政发[2003]185号文件精神,核定全县中小学编制总数6194人。
机构改革 1994年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按照政企分工、政事分开的原则,重点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完善管理机制,对机构进行撤、留、并、转。县直党政群机关由93个减少到40个,精简57%;行政人员由1458人减少到600人,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121个减少到90个,精简26%;行政人员由1113人减少到586人,精简47%。
2002年机构改革。2002年7月开始进行县级机构改革,重点理顺关系、转变职能,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重新核定编制,县委工作部门由9个调整为7个,精简22%;编制由107人精简为94人,精简12%。县政府工作部门由31个调整为23个,精简26%;编制由428人精简为317人,精简26%。
2005年成武县机构编制情况
表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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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核定编制 │ 机构名称 │ 核定编制 │ 机构名称 │ 核定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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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办公室 │ 31 │ 机关党委 │ 7 │ 团委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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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办公室 │ 35 │ 计划发展局 │ 21 │ 科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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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 │ 13 │ 经济贸易局 │ 37 │ 成武镇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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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协 │ 13 │ 教育局 │ 15 │ 大田集镇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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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纪委 │ 22 │ 科学技术局 │ 8 │ 汶上集镇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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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信访局 │ 9 │ 民政局 │ 15 │ 天宫镇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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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组织部 │ 13 │ 财政局 │ 19 │ 党集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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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老干部局 │ 6 │ 人事局 │ 18 │ 九女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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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宣传部 │ 15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12 │ 孙寺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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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战部 │ 6 │ 国土资源局 │ 10 │ 苟村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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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委 │ 8 │ 城乡建设局 │ 14 │ 白浮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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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 │ 10 │ 审计局 │ 12 │ 南鲁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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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务局 │ 13 │ 环境保护局 │ 11 │ 伯乐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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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局 │ 22 │ 统计局 │ 8 │ 张楼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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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体育局 │ 13 │ 粮食局 │ 10 │ 公安局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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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局 │ 17 │ 工会 │ 8 │ 司法局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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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局 │ 12 │ 妇联 │ 7 │ 法院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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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检察院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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