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4&A=1&rec=413&run=13

第四节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

大张旗鼓的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事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全国法定助残日和国际盲人节期间,采取制作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1996年7月20日,成武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免农村残疾人困难户农业税义务工及其他社会负担的通知》,为2.11万名残疾人兑现优惠政策,2.147万名残疾人得到社会的救助。帮助残疾人修建住房1.03万间,480名残疾人享受五保供养,120名残疾人享受定期救助。残疾人联合会与司法局联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1.73万次,来信104件,大案要案12起,处结率为98.3%,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48人次,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