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提案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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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案及办理

从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始,在历届县政协的各次全委会议中,都有提案和提案审查工作。县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将大会期间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提案工作委员会。从三届二次会议起,提案委员会开始向全委会议作提案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县政协四届一次会议设立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学习提案委员会,提案工作成为政协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县政协五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政协成武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六届九次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政协成武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对于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提案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逐年提高。1986年3月县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坚持把抓质量、促办复、重实效、求发展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通过抓学习、抓宣传,引导委员充分认识提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掌握撰写提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委员们按照历届政协每次全会前下发的《提案征集提纲》,认真选题,提前搞好调研。会议期间,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积极讨论发言,建言献策,提出许多有分量、有价值的提案。提案内容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成武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提出。如“关于知识分子政策,解决知识分子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的提案”“深化教育改革,解决学生上学难的提案”、“搞好服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提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提案”、“完善措施,加大力度,搞好农村旧坑塘、废窑坑开发利用的提案”、“关于加大对青年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的提案”、“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提案”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为办理好这些提案,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从提案的立案、交办、催办、督办、反馈入手,力求高起点、高层次、高质量地办理提案。1992年5月,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工作细则》,1996年4月,又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对办理落实委员的意见建议提出更高的要求。1999年10月,县委、县政府、县政协联合下发《关于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暂行规定》。七届县政协成立后,在有针对性地搞好全委会前预约提案的同时,着重加大重点提案领导批办工作的力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大都把办理政协提案当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定分管领导、定具体办案人、定办复时间、定落实效果,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同时,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联系与合作,不断加大提案的催办、督办力度,及时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走访座谈、联合办案、现场办案等形式,积极协助承办单位研究提案办理措施,密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加强交流,文来文往与人来人往相结合,确保提案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县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共征集委员提案92件,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76%;三届县政协共征集提案344件,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在78%以上;四届县政协共征集提案556件,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在80%以上;五届县政协共征集提案1109件,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85%;六届县政协共征集提案1185件,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在90%以上;七届县政协一至三次委员会共征集提案328件,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率在90%以上。1986~2005年,县政协先后有96件提案被评为市(地)优秀提案。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先后多次受到省、 市(地)政协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