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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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接待工作

1988年成立政府接待处,隶属于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律检查委员会、武装部、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的厅级接待。接待内容包括来宾的行程、工作、食宿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接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节约接待经费,2005年政府接待处更名为县委接待办公室,工作范围为:
1.来成武县的党和国家领导,省(部)级领导干部和从上述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的接待工作。
2.来成武县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武装部和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系统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从上述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的接待工作。
3.来成武县的在外地任副厅级(部队副师级)以上实职成武老乡的接待工作。
4.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办的来成武县的上级党委、政府委派的综合性检查组的接待工作。
5.县委、县政府正式邀请的大型客商团队的接待工作。
6.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和组织的综合性检查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