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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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执法规范化

培训行政执法人员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1990~2005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百余期(次),对全县2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对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颁发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1998年,组织全县1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考试合格的1700名执法人员颁发执法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每两年对行政执法证进行审验,对考试不合格、退离岗人员的执法证一律不予审验,至2005年底,全县经审验有效执法证件1450个,并通过成武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没有经过培训、未获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对不亮证执法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拒绝。
清理行政执法证件 2005年初,以清理行政执法证件,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宗旨,对1998年以来县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全面清理。5月10日,对未参加年审、退离岗、调岗的756个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并以县政府通告的方式通过电视、张贴公告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
确认执法主体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同年,对全县行政处罚主体和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经审查,符合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有52个,行政许可主体的有39个,保留许可项目34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