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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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审批

规范审批运作 2002年,县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出台《成武县行政审批运作规范》,对不遵守审批程序、乱审批及借助审批乱收费的行为做出具体处罚规定。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一道受理投诉问题的查处。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人员进“中心”,审批事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未进“中心”,两边受理、两边办理的问题,采取抓宣传、抓承诺、抓检查和抓调账四种方式,对入驻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根据市交警支队运作模式,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大队审批大厅。为抓好进中心资金的传输,县会计核算中心入驻“中心窗口”,至2003年底,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正常运行。
压缩审批事项 2003年,对成武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由原来的546项压缩精简至343项,精简率为37.2%。对保留的343项审批项目县长签发县政府一号令,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涉及38个部门、单位的259项审批事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办理。对政府一号令公布而未进入中心大厅的项目,实施有效监管。@6357237508377876527756320

业务办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后,根据“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的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客观上审批运转不流畅的,“中心”依据政策及时加以调整。对每个行政审批行为,特别是一些联审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一些具体事项,针对不同情况,根据审批的实际需要,认真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审批项目的流程细化量化,使之环环相扣。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凡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即当场办结,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时限的,尽量提前,一般原则规定5个工作日办结。同时,提高即办件的比例,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6357237513677852592881452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在掌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放宽行政审批的条件限制,减少程序,一般的可先领取执照或证书,再办理报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做到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按承诺时限办理。一些项目的审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为杜绝多头审批现象的出现,建立首接责任制度,努力做到多项合一、一次收文、联合审查、一次办结。同时,根据业务办理的需要,“中心”设计出统计、财务会计等办公软件,使中心的审批行为基本实现网络化。至2005年底,办理各类审批4.8万件,按时办结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