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工作制度 资料库:成武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成武县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1/article/3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4/section/1/article/3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工作制度 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县政府工作部门受县政府统一领导,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责。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调,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部门负责人需要向县政府汇报的事项,应先向分管副县长汇报;确需向县长汇报的,原则上应事前征求分管副县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