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政法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4&A=1&rec=327&run=13

1984年4月,设县委政法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适时召开常委会或县委、县政府联席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意见;每年召开全县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对政法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制定《关于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意见》、《关于为东西结合加快成武发展优化企业治安环境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支持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1987年4月,组建打经办,隶属政法委,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由纪委移交政法委牵头。1994年4月撤销,职能并入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