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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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台工作

1987年11月,充实加强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招待所设立“台胞接待处”。11月17~18日,召开全县对台工作会议,会后各乡镇都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9年4月,成立成武县台属联谊会。同年8月,设立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对外称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行政副科级单位。1990年,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同年,全县有去台人员200人。1994年,撤销台办。1995年7月,恢复为副科级单位。
1996年12月,苟村籍台胞祝正捐资15万元人民币为老家修路。1997年5月,台办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受县委统战部领导。同年8月,台胞陈传盛捐资37.5万元在苟村集镇祝庄村建小学1所。1998年,台胞祝正募集50万元捐给县中医院建门诊楼1座。自1986~2004年,全县共接待回乡探亲台胞570多人次。统战部、台办每年都向10多名成武籍台胞寄贺年卡。自1995年起,每年邀请10~20名台胞参加菏泽国际牡丹花会。2005年,县委台办合署到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