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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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治理公路“三乱” 开展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以下称“三乱”)的专项治理。1986~2005年,对公路“三乱”明察暗访242次,先后撤除非法固定站卡2个,流动站卡3个,查处公路“三乱”案件96起,处理63人,有效地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从2003年开始,每年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发放“绿色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瓜菜、畜禽等鲜活农副产品的运输畅通。
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1986~2005年,取消不合理收费3项,降低药价183项,取缔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医疗点85个,药品采购共节省资金100.5万元,查处违规药品价值达1000余万元,没收药品价值2万余元。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1986~2005年,每年对中小学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6起,处理24人。查出违纪资金424.8万元,退还学生313.3万元。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教育部门在全县实行收费公开卡制度。
减轻企业负担 1986年,开展清理整顿对企业乱收费活动。对全县48个系统432个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收费项目482项,废止收费项目120项,可减轻企业负担1800多万元。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治理整顿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种执纪执法行为。实行“重点企业保护制度”,把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企业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发放“合法权益保护卡”。在全县60家重点保护企业实施进企业检查审批制度,规定凡到重点保护企业检查收费的,必须事先持相关文件到县优化办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入企业执法。为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客商权益,发放外商特殊保护证33张,外商车辆特别通行证40张。1999年,为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发生,在成立企业收费办公室、实行向企业收费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基础上,向5家重点企业派驻驻厂监察员,加强对统一收费制度的检查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监督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规范面向农村的各类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1986~2005年,废止涉农负担文件12份,取消收费项目23项,降低收费标准52项,查处涉农负担案件7起,处理19人。普遍推行农民负担明白卡制度,增加农村收费的透明度。同时紧密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督导组下乡镇检查农村“一税两费”的征收情况,确保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优化发展环境 2000年,设立县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2003年,专门成立发展环境优化部,具体负责环境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管理、检查收费审批、案例公开3个重要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监督检查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2000~2005年,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213起,处理109人。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1986~2005年,每年对全县的行政执法部门、管理部门和服务部门进行行风民主评议活动。通过填写“行风评议问卷表”和征求意见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找出各部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认真加以整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制度更加规范,问卷回收率也越来越高,增加民主评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