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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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房屋拆迁

2001年,成武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公布城区房屋重置价格,作为拆迁评估的依据。
2001年5月,文亭商贸街拆迁改造,由广东新丰江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拆迁房屋涉及单位7个,居民50余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拆迁补偿资金508万元。12月,永顺商贸城拆迁改造,由菏泽市旧城改造综合开发公司投资开发,拆除房屋涉及单位4个,居民30余户,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拆迁补偿资金1160余万元,回迁安置17户,安置面积3860平方米。
2003年4月,府东小区及第一农贸市场拆迁改造由山东达驰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拆除房屋涉及单位4个和80余户居民,共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8平方米,拆迁补偿金额800余万元,回迁安置3栋楼,70余户,安置面积7000平方米。5月,文亭花园小区由菏泽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改造,拆迁涉及1个单位,5户居民,拆除房屋880平方米,拆迁补偿金额45万元。8月,文东商贸街旧城改造由成武县一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改造建设,涉及5个单位20余户居民,共拆除房屋5000余平方米,拆迁补偿金额180余万元,回迁安置10余户居民,安置面积1600平方米。@6357177500029711376685920

2005年5月,伯乐公园进行拆迁改造,涉及2户居民,拆除房屋460余平方米,补偿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