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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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耕地保护

1996年12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同年12月,成立耕地保护委员会。1997年,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712个,按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11宗,退林还耕144公顷,退塘还耕10.12公顷,绿化通道及隔离带复耕224公顷,撂荒地复耕0.79公顷。实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与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相结合机制,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府一方面按计划供地,做到建设用地总量、结构、区位和方向的控制;另一方面采取村庄封闭式管理模式,利用围村林、围村路、围村沟等自然障碍物,划定村界,严禁村庄规划外安排宅基地;同时又大力鼓励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农民开发复垦村头荒地的积极性,增加有效耕地面积。@6357177439824253253024104

2002年11月,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武县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3451.6公顷,其中易开发土地为2883.89公顷,较易开发土地567.71公顷,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难度大。
2004年,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清理,全县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4.6万元,实际上缴154.6万元。2002~2005年,上级返还成武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1.2万元,用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支出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