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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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标管理

1987年,县工商局加强对商标的管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1989年,按照省地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酒类生产厂家的具体情况,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大检查,查处假冒商标案5起。全年共审核准予印制商标及商品装潢120多万份,申请商标注册12份,获准商标注册7份。1991年,帮助企业核转注册商标14件,扩大企业及其产品知名度。1992年,为企业核转注册商标15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起。1995年,积极促进企业不断开拓产品市场,帮助企业注册商标6份,查处商标侵权案10起,并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对城区五个印刷厂组织统一检查,杜绝假冒商标的出现。1999年,对32家企业的商标标的均进行年检验证。2003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起,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2000多件。2004年,帮助企业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拓展企业的知名度,山东达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达驰”和成武鑫宇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XY”图形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在2004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活动中,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户112个,检查商品交易市场24个,查处商标侵权案15起,其中查处假冒“雕”牌洗衣粉3100多袋,假冒“奇强”洗衣粉580袋。至2005年12月,全县已有注册商标86份,正在使用的注册商标5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