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本建设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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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基本建设拨款

拨款管理 1986~1994年,基本建设拨款一直是成武县建设银行的主要业务。在拨款工作中,建行“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拨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拨款、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预算拨款、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的原则,认真履行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及时正确地供应基本建设资金,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对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起到积极作用。1994年,建设银行财政职能移交,开始向商业银行转轨,从此结束成武县建设银行19年的基本建设拨款管理工作。
审查概预算 1986~1993年,成武县建设银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政策,经常深入现场,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成武县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三算”(概算、预算、决算)审查,结合施工现场多方面为建设单位提合理化建议,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金,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