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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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税
税种税制 1994年,地税局成立,负责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已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等税种。其他项目有:文化事业建设费、发展旅游事业费、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辖2307个纳税户,其中:国有企业43户,集体企业38户,私营企业69户,个体工商户2157户,至2005年底,纳税户发展到3918户,比1994年增长1611户,增长69.83%,其中:国有企业41户,集体企业47户,私营企业79户,有限公司115户,股份有限公司16户,中外合资企业5户,个体工商户3615户,纳税额10182.98万元,比1994年的350万元增长28倍,11年累计征收税款51798.2万元。
征收管理 税款征收 1994年,县城实行税款征收、纳税管理、纳税检查三分离,农村实行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管理模式,改变长期执
行的“一员到户,征、管、查一人负责,权责合一”的征管形式。1994年,实施新税制后,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国有、集体企业一律实
行申报纳税制度,个体工商户由个人自报,税务机关集体核定税款,限期到税务机关缴纳,变税务专管人员下户收税为纳税户主动上门缴税。1995年,确定“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1998年,县地方税务局分别设立办税服务厅。设立申报开票、服务登记验证、发票管理、税务咨询、信息监控、稽核服务、银行专柜共7个窗口。2002年,县城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率为100%,个体工商户为90%以上。办税服务厅建立后,税收专
管人员职能由管户向管事转变,逐步实现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新格局。县地税局所辖各征收分局于1998年配置计算机,使税收征管由手工向计算机管理过渡,同年与市局联网;2003年,分局、县局、市局、省局和国家总局联网,统一使用CTAIS软件,全国税务系统信息高速公路建成,基本实现税务征收管理现代化。
税法宣传 1994~2005年,普及税法教育全面展开。税务部门运用广播、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方法广泛宣传税法知识。全县共出动宣传车420多辆(次),县电台和电视台分别开辟“地税之窗”和“地税之声”栏目,系统地宣传地方税税收法规,举办新税制学习班110余期,培训人员8.3600万人次。每年4月为税法宣传月,县地方税务局和基层征收部门按区域设置税法宣传点和税收咨询服务台,开展街头宣传税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税务稽查 县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设稽查队,配备税务稽查工作人员4名,2005年增至12人。在稽查工作中推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案件的准确率。共稽查382户,其中,有问题的275 户,占稽查户数的70%。共查补税款2000余万元,罚款180万元。
发票管理 成武县地税局对发票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对发票的领取、发放、使用、缴销、兑奖、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部置于计算机综合管理系统的严格监控之下。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地税系统2003年起实行“三奖”办法,即:即开即兑奖励、二次摇奖、发票举报奖励。并大力推广税控机安装工程和设置发票举报系统12366。成武县地税局通过发票管理工作,不断地改革和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使税收征管再上新台阶。
“抓大、控中、定小” “抓大、控中、定小”工作是在科学分析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地税征管现状的基础上,以转变治税思想,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优化管理手段为主线,以理顺工作职责、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征管质效,确保税收收入为目标而推出的,有效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长期存在的思路不清、权责不明、素质不高、活力不足等问题。2005年,县地方税务局根据成武县纳税户税额大小、经营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大、中、小”三类纳税人,全县共划定大户40个,中户260个,小户3618个,达到范围明确,分类规范,易于管理,堵漏增收的目的。对“大户”实行县局、基层分局联控,专人管理,定期调度,跟踪监督;对“中户”实行纳税评估、登记检查和日常巡查,全方位管理;对“小户”全面推行微机定税、“双委托”纳税,实行信息化管理。微机定税充分利用计算机“铁面无私”的特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公正合理地核定纳税人税负,有力地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据统计,实行微机定税后比原税负月增长15万元,整体增长11%,双委托是纳税人可以委托银行部门进行就近申报,交缴税款,大大缩短和减少纳税人的时间。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1994年,县地税局联合县国税局每两年对全县纳税单位评定ABCD信用等级,2004年全县共评估纳税户数61户,约谈23户,出现存在问题的17户,追缴偷逃税款7.8万元。2005年,共评定双管户:A级纳税人3户,B级纳税人120户,C级纳税人144户;单管户:A级纳税人6户,B级纳税人17户,C级纳税人10户。@6357144724744420116176291

税收征管责任 1994年,县地方税务局财务实行税收征管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杜绝征管漏洞。2003年,又对全县4128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学进行划分,一级责任区1个,二级责任区8个,三级责任区24个。明确每岗位的工作职权和责任,将每一项税收业务都落实到人,确定执法目标、责任目标和工作目标,并通过全程监控和考核奖惩措施,实现对税源状态和征管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动态化的管理,解决征收一线人员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建立起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严密监控的税收征管新机制。
税收执法责任制 对全县地税系统县直26个岗位、基层分局18个岗位、稽查局14个岗位,年年签订《执法岗位定位书》和《税务执法责任书》,利用人工考核与微机自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监督考核,从而从根本上转变治税思想、治税观念、治税方式,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目的。
社会综合治税 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创新税收管理模式,提高税收征管质效,逐步健全、完善地方税收综合治税管理新模式,成武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成立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地方税收综合治税管理新体系。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力量,有效地实现由小征管向大征管的转变,形成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税收监控网络,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的增长。截止2005年底,全县25个单位、12个乡镇、490个行政村都已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信息员达到639人,与61个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采集信息4128条,预计征收税款3851万元,新增税款572万元,特别是一些过去征收难、零星分散的税种,如车船使用税、建筑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有突破性的增长。
纳税服务 1994年以来通过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建立公开制度,开展提醒服务,纳税辅导和实施法律救济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服务纳税人。2002年根据有关政务提速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核准事项,简化办税程序,取消原有的26项审批、核准项目中的20项,合并1项,仅保留5项,精简率达81%。2005年,又先后成立纳税服务中心,开通“12366”服务热线,开展“爱心大联动,温暖在地税”捐献活动,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零距离服务,逐步实现纳税服务由职业道德向行政行业转变,由窗口服务向全程服务转变,由形式服务到实效服务转变,对纳税人由“执法监督”向“管理服务”转变,最大程度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密切征纳关系,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成武县地税局1994~2005年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表10-2-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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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数 │实际入库│占计划│同比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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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528 │ 657.77│124.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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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1027 │ 1293.97│126.00│ 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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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2115 │ 2133.05│100.85│ 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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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2508 │ 2500.07│ 99.68│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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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3477 │ 3128.47│ 89.98│ 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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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3200 │ 3931.37│122.86│ 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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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5094 │ 4618.12│ 90.6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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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649.03 │ 6017.85│106.53│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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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5812 │ 5233.77│ 90.0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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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5452.75 │ 5453.66│100.0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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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7525 │ 6647.21│ 88.34│ 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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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168.75 │10182.81│111.06│ 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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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5年成武县地税局分税种统计
表10-2-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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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营业税 │ 企税 │ 个税 │ 资 │城 │房产税│印 │土地 │车船使│屠宰 │固投税│土 │滞补│文 │ 附加 │ 合计 ┃
┃ │ │ │ │ 源 │建 │ │花 │使用 │用税 │税 │ │地 │罚 │化 │ │ ┃
┃ │ │ │ │ 税 │税 │ │税 │税 │ │ │ │增 │ │事 │ │ ┃
┃ │ │ │ │ │ │ │ │ │ │ │ │值 │ │业 │ │ ┃
┃ │ │ │ │ │ │ │ │ │ │ │ │税 │ │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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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313.63 │ 93.7 │ 8.03 │ │34.63 │36.96 │5.57 │23.04 │ 1.95 │9.05 │132.21│ │ │ │ │65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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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484.59 │388.7 │29.75 │ │23.77 │53.26 │9.93 │38.32 │ 5.05 │139.64│115.49│ │5.47│ │ 9.66 │130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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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882.88 │859.36 │252.35│ │40.57 │45.83 │9.52 │34.58 │ 8.26 │116.88│95.48 │ │7.54│ │ │235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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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505.38 │1000.82 │262.47│ │53.45 │89.68 │14.9 │53.73 │21.93 │268.22│209.24│ │0.19│ │20.07 │2500.08 ┃
┠──┼────┼────┼───┼───┼───┼───┼───┼───┼───┼───┼───┼───┼──┼──┼───┼────┨
┃1998│624.05 │1473.39 │257.82│ │62.69 │92.14 │40.24 │34.39 │108.39│40.42 │312.54│27.15 │ │ │54.65 │3127.87 ┃
┠──┼────┼────┼───┼───┼───┼───┼───┼───┼───┼───┼───┼───┼──┼──┼───┼────┨
┃1999│746.96 │1312.84 │350.01│ │86.41 │ 84.3 │19.28 │46.09 │87.35 │34.12 │1026.3│30 │0.02│3.09│104.64│39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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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47.24 │2322.89 │624.88│83.03 │164.18│161.87│22.88 │76.5 │230.1 │255.64│11.63 │ │ │0.41│116.87│46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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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883.22 │3059.77 │916.95│65.74 │211.83│87.38 │20.33 │52.5 │285.56│300.68│ │ │ │0.85│133.04│6017.85 ┃
┠──┼────┼────┼───┼───┼───┼───┼───┼───┼───┼───┼───┼───┼──┼──┼───┼────┨
┃2002│1114.75 │2328.68 │939.71│99.99 │129.85│62.72 │ 6 │52.25 │246.27│145.5 │ 2 │ │ │0.27│105.7 │523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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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344.65 │1653.13 │951.56│191.75│305.71│228.68│15.39 │174.59│378.03│ │ │19.68 │ │ │190.49│545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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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629.53 │1071.13 │916.4 │427.79│577.47│217.82│35.05 │149.68│397.15│ │ │ │0.76│ │224.44│66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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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973.33 │2082.11 │915.17│665.84│606.15│429.99│85.12 │324.08│590.62│ │ │11.95 │ │ │490.28│101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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