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水资源管理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9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9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水资源管理


    定陶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起步较晚,1989年,县水利局成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针对定陶水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定陶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境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引黄客水进行系统管理。
    1990年,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境内水资源进行了综合考察和调查评价,制定了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同时,取用水单位或个人一律实行审批手续,符合规定的发放水资源“开发许可证”后方可取用。对境内勘探凿井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达不到标准的均不能施工。实践证明,合理利用水资源,对生态平衡、提高地下水位、水土保持等都有很多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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