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施工管理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9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9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施工管理
定陶县每兴建较大的水利工程,均成立施工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和政府副县长担任。指挥部下设政工、办公室、工程、后勤、排水、卫生、财务、保卫等办事机构。 一般河道建筑物、机井和扬水站工程,由县工程管理股和农田机械股会同有关乡镇组织施工管理。工程质量严格把关。由县指挥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委员会验收,对合格的发给竣工证;对验收不合格者,重新返工;对擅离工地者,除纪律处分外,责令限期完成,并实行经济制裁。 除采取以上措施外,1982年后,根据宜统则统,宜包则包的原则,对工程施工实行了土方、砌石、钻孔、排水、钢筋加工、桥板预制、工程安装等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对加快工程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