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护林组织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9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9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护林组织


    建国前,国有林木由官府派专人护管,私有林木由林主本人或雇人看管。建国后,定陶县开始建护林组织并逐渐扩大。1963年,全县建社、队护林组织829个,配护林员3570人,生产队长任负责人。护林员与农业生产劳动力同工同酬,护管较好的报酬高于农业生产劳动力。夜间由民兵护林。国营林木由县人民政府派专人护理。1965年,全县社、队护林组织增至1241个,有护林员4125人。1973年,全县有专职护林员4328人。1977年5月,定陶县护林委员会成立。1982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马集公社“五定”护林经验,即定领导,由大队副支部书记和治安委员抓护林工作;定人员,由生产队推荐,大队批准,把责任心强的人选入护林队;定任务,树木点棵,条子点墩,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定报酬,每个护林员每月平均工资15元,资金由集体提留中提取,按评定分数确定实际报酬;定奖罚,护管好的给予奖励,护管不好的给予惩罚,每毁坏1棵树木,1年生幼树罚款1—3元,2年生以上的加倍罚款。护林组织更加健全,全县有护林员3458人。1985年,县成立护林保险公司1处,建护林大队18个,护林专业小分队453个,配专职护林员2417人,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护林网。同时,建护林房60余间,于交通要道旁竖立林木管理宣传牌3000余块。护林员报酬由乡镇和行政村共同负担,按月评比发放,每个护林员每月的基本工资25—40元,均实行浮动工资制,对护管好的上浮5—10元。除专业护林组织外,定陶县还组织发动了以学生为主的义务护林队,仅杜堂乡12处小学,就组织义务护林队16个,经常进行保护林木的宣传活动。是年12月,县召开了护林员表彰大会,表彰、奖励模范护林员35名。1987年7月,对护林队伍进行调整,重新成立护林大队19个,配专职护林员2427人。1989年6月,县林警中队成立,具体负责惩罚毁林犯罪者。在护林工作中,涌现出许多模范护林员,南王店乡护林网长晁岱振,自开始承担护林任务以来,为护理好林木,经常吃住在林地,所负责的10万株树木,多年来损坏率一直控制在5%以下,多次受到省、地、县、乡的表扬和奖励,被山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授予“全省护林防火模范”。1990年,全县有护林大队19个,护林小分队465个,护林员29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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