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一 文献辑存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8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8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 文献辑存


    中共定陶县委文件定发(1980)34号
    中共定陶县委《关于推行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一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六十条》,按照省、地委的具体部署,积极稳妥地在农村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全县棉花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有2900个生产队,占植棉队总数的98.2%,土地面积达207500亩,占今年植棉面积的99%,粮食作物实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有2234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71.4%,土地面积达246531亩,占粮田面积的61.7%。目前,全县各社队实行的责任制的形式各有不同,但就其基本形态来看,大体可归纳为两种:一种是联产计酬责任制;一种是不联产计酬的责任制。在联产计酬责任制中,有的按专业分组,包产到劳力;有的分组作业,实行几定一奖;有的定产到田、责任到人,超奖减赔;还有少数单位是“大包干”。在不联产计酬责任制中,主要是小段包工,定额管理。这些不同形式的管理方法都不同程度地纠正了劳动组合上的大呼隆,劳动计酬上的大慨工,收益分配上的一拉平,调动了干部社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全县农村出现了多年来未曾有过的喜人景象,开始活起来了、富起来了、好起来了。社员反映说:“推行责任制,废了‘大锅吃’,多劳能多得,是治穷致富的好法子!”干部反映说:“推行责任制,开始认为乱腾,现在看着高兴,决心下一步全面实行。”一年来,大家在推行责任制的实践中,思想逐步得到统一,认识逐步有提高,也摸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问题还是存在的。主要是:有的定产不合理;有的地块过碎,不便于耕作管理;有的按人头承包土地;个别的没有统一分配;还有的对四属五保户没有按照政策给以应有的照顾。这些问题,不是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带来的,而是由于我们缺乏经验,领导不力造成的。这是前进中的问题,是暂时性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只要我们深刻领会中央提出的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这一指示的精神实质,认真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完善、提高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推行生产责任制,总的要求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要生搬硬套,不搞“一刀切”、“一律化”,注意经济效果。做到思想要弄通,目的要明确,原则要掌握,方法要学会,步子要稳妥,工作要做细,具体问题要解决好。
    一、要继续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我县不少单位都做出了显著成绩,取得了很好的经验。经验证明,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是搞好生产责任制的前提。目前,在部分干部群众中还存在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是怕乱、怕错、怕变。有的担心乱起来没法收拾,掉下来没法交待,搞错了要受批评,不敢搞,不愿搞,犹犹豫豫,动动摇摇。出现这些问题,根子是极左路线的流毒影响,但也有我们工作中的问题。一定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紧紧跟上党中央的部署,跟上飞速发展的形势。要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推行生产责任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农村中正在进行着的一项重大变革,它要改革劳动组织和计酬方法,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方面。从理论上讲,推行生产责任制,既没有改变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又没有改变按劳分配的原则,所以也就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从实践上看,推行生产责任制,能够更好地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克服平均主义,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力,物尽其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对于这样一件利国利民利集体的事情,我们应当大胆地去干,积极地去干。尽管这里边有些实际问题,经验不足,只要真正思想解放了,认识统一了,就一定能够卓有成效地把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起来。
    二、要因地制宜,确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鉴于各单位的生产水平、干部的管理水平、群众的觉悟水平和经营项目所需要的劳动组织形式不尽相同,因此,确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要因队制宜、因地制宜、因作物制宜,一个公社、一个大队,不要强求划一。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群众商量,选择最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生产责任制形式。但是,不论确定那种形式的责任制,都必须坚持生产资料统一支配,劳力统一调配,收益统一分配,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同社员个人的积极性很好的结合起来,不断增加集体和社员个人的收入。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县委认为,比较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生产责任制的形式有以下四种:
    1.粮食、棉花联产计酬、包产到户。这种办法是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不变、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不变、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变和土地统一耕种、作物统一计划、劳力统一调配、产品统一分配的前提下,所包作物面积按人劳比例责任到户。实行定产、定工、定成本、超奖减罚,一定三到五年不变。定产部分统一分配。棉花要全部实行包产到户,粮食作物,包产到户的面积的大小,要因队制宜,由群众讨论决定。生产队一般应留出适当的土地机动使用。集体留的这部分土地,也要实行责任制。这种形式,适用于我县比较低水平的单位。
    2.按专业分组,包产到组、到户、到劳力。这种做法就是按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实际需要和劳力的个人专长,划分若干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联系产量(收入)责任到劳力,实行几定一奖。目前,这种形式已在我县一些班子较强、生产和管理水平较高、经济基础较好的单位试行,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不论是经济基础比较好的,还是比较落后的单位,都要逐步向这个方向发展。现在各公社可以搞一两个点试行。
    3.统两头、包中间。就是粮食作物由生产队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田间管理定额包工,责任到人。这种办法在领导班子较强基础比较好产量比较高的单位实行较好。
    4.多种经营,工副业生产大包干。
    以上四种形式,有的单位搞得比较完善,有的不够完善,有的还搞了“口粮田”、“大包干”,问题较多。县委要求,比较完善的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干活大呼隆不行,搞分田单干或变相分田单干也不行。
    三、要注意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1.作物种植要统一安排。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统一安排作物计划,实行科学种田。对于不听教育,随意乱种的,要实行经济制裁。
    2.要统一管理、使用牲畜和农机具。集体牲畜,可以统一喂养,也可以包到户喂养,但要统一使役,大型农机具,要坚持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已经分散到户的,要做好工作,集中起来,统一使用。
    3.要统一浇水、排涝。分责任田前,要首先留出沟、渠、路所占用的土地,以便于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对现有的扬水站、机井等水利设施,要统一使用,不能随便毁坏掉,不能打乱水的自然流势。要订立法规,对破坏者实行经济制裁。
    4.要按人劳比例承包土地。总的原则是劳力多、劳力强的多承包一些,劳力少、劳力弱的少承包一些。一般按人劳各半加协商承包为宜。对于已经全部按人头或全部按劳力承包的,秋后要适当调整,定下来后,三至五年不变。地块要适当集中,要考虑到作物区域化,以利于耕作和管理。既要防止见地几开,过于零碎;又要搭配合理,防止户与户之间悬殊过大,出现其他情况。
    5.要合理定工定产。定产标准要由群众讨论确定,一般参照前三年的平均产量,根据生产条件的变化和当年的投资多少,逐步有所增加,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要使社员有产可超,集体有产可增,定工一般应根据不同作物操作要求,耕作难易,距离远近等情况合理确定。
    6.生产队留的一部分机动田,要田间管理责任到人,也可以包产到劳力不能搞大拥班。
    7.柴草要计入统一分配。实行责任制后,柴草要随粮走,按定产计入统一分配,不能谁收归谁有。
    8.要组织好集体和社员家庭的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要充分利用实行责任制后多余的劳力为社会增加财富。一方面要在精耕细作上用劲,一方面要广开生产门路,每个队都要研究几个具体项目,大力组织集体和社员家庭的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以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
    9.要搞好植树和桐粮间作。集体的沟、渠、路,要责任到户植树。可以集体拿苗,分户栽树管理,除去成本后收益分成。桐粮间作,可以集体或个人拿苗,个人栽管,扣除成本后收益分成。对现有沟、渠、路上的树木和“四条”,属于大队的有大队确定专人管理,属于生产队的有生产队确定专人管理。责任田里不成材的集体树木,不准刨掉,可以随田包到户管理,成材后队、户分成。
    10.要废地还耕,把村头荒等闲散地利用起来。对那些村头荒、闲散废地,有的可以责任到户,收益队户分成。有的生产队已经作出规定,分到户的,就不要变动。
    11.要合理解决干部的工分补助。大队、生产队干部既要搞好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他们所承包的土地原则上应少一些,如本人愿意,也可以与其他同等劳力一样承包,工分补助,要根据每个干部的工作量大小、工作态度,由群众评定,可以实行定工补助加奖励的办法,一般要使他们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同等劳力的水平。享受定额补助工分干部的职数不能过多,一般的大队3人(支书、大队长、会计),规模大的也可以多点;生产队2人(队长、会计)。其他干部误工补工。
    12.民办教师、赤脚医生、饲养员等人,要以本职工作为主。一般不承包责任田或承包少量的责任田。民办教师要以教学为主,可以采取只分给人头部分责任田,另外按规定交款记工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国家补助归己,生产队适当补助的办法。交款记工的应记整工,不要按同等劳力记工,同时还要同教学质量和工作态度紧密结合起来。赤脚医生要以防病治病为主,可采取工分补贴或工分加现金补贴的办法。饲养员要以饲养牲畜为主,除享受升膘奖和繁殖奖外,可采取定额补助或撵队里的最高劳力。
    13.要普遍签订经济合同,用合同制保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如有违反合同者,基层解决不了时,法律部门要按合同给予裁决。
    14.推行责任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对报名只生一个孩子,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当季分给自留地和责任田,并按规定给以奖励。对于计划外生育的小孩,不分自留地和责任田并按照政策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5.大队、生产队的规模要稳定下来,不要再变。个别确需调整的,要经公社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要切实加强对推行生产责任制的领导。推行生产责任制,牵动了整个农村工作,关系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工作量很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具体领导,不能只是简单化的号召,更不能不负责任的“大撒把”,而要有领导的积极去搞,宁可慢一些,也要力求搞得好一些。
    1.要层层培训骨干。县委首先对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门训练,并编写专门材料,印发到基层。各公社、大队都要制订落实训练计划,确定训练的对象和内容,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当教员。务必使各级干部懂得推行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原则,学会方法、步骤,知道该如何去搞。
    2.要层层搞点。经过培训的骨干力量,由公社党委统一组织,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先搞试点,取得经验,然后由点到面,全面推开。
    3.制订方案,公社审批,及早落实。要充分发动群众,反复进行酝酿,选择出最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生产责任制的形式,经公社审批后定案落实,付诸实施。一般先定责任制的形式,再划地块,定出产量,最后拾阄到人到户。
    4.责任制的形式确定之后,还要经常的了解新情况,及时的解决新问题,使其不断地完善和提高。
    5.目前,我县已经实行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要稳定下来,不要轻易变来变去。问题较多的或不完善的,要有计划的逐步完善、改进、引导、提高。对个别搞分田单干的,要做好工作,发动群众讨论,引导到适合本单位实际的那种生产责任制上来。
    鉴于三秋大忙就要到来,各公社一定要抓紧时间,从实际出发,尽快尽好地把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建立起来,以有利于把小麦种足种好。
    1980年8月25日

    胡耀邦视察定陶纪实(定陶县志办公室整理)
    1982年10月24日8时45分至9时50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白如冰和中共菏泽地委书记于波海的陪同下到定陶视察工作。胡耀邦及其随同乔石、郝建秀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定陶县委会议室听取了县委书记邹学信的汇报。参加汇报的还有县委副书记杨成训、丁宗山、路绍昌,县委常委陆长为、卢俊杰、周庆文,副县长张善朋,县政协副主席张治等。
    邹学信汇报全县畜牧业发展情况时,胡耀邦问:“你们这个县有多少牛?”
    “38000头鲁西南大黄牛。”
    “主要是耕牛了?”
    “菜牛也有些。鲁西北现在发展的一种菜牛,在香港市场还挺吃香呢!”白如冰回答说。
    接着胡耀邦讲起了农、林、牧三结合的问题。胡耀邦说:“你们这里棉籽饼、豆饼很多,还有花生饼,要发展畜牧业,用饼作饲料,用牲畜肥料还田,搞良性循环。毛主席早就讲农、林、牧相结合的问题,‘以粮为纲’的话是他后来才说的。毛主席最早的时候,是对晋东南李顺达那个农业合作社的名字不赞成,他对李顺达说:‘还是叫做农林牧合作社好。’毛主席在1962年以前一直提农林牧三结合,缺一不可。1959年10月31日,毛主席在批转河北省吴桥县那个材料时,建议各级党委将养猪、养牛、养驴、养骡、养马、养鸡、养鸭、养鹅、养兔等项专业,认真地考虑、研究、计划和采取具体措施,大搞饲料生产,要把此事看得和粮食同等重要。农林牧三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肥料是植物的食品,动物是人类的食品。1962年1月30日,他在7000人大会上又讲了这个问题。他说:‘对于农业,我懂得不多。要较多地懂得农业,还要懂得土壤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业化学、农业机械等,还要懂得农业内部的各个分业部门,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等;还有畜牧业和林业。我是相信苏联威廉斯的土壤学的。威廉斯的土壤学主张农、林、牧三结合。’我认为必须要有这种三结合。否则对于农业不利。”
    “发展畜牧业,你们要发挥鲁西南大黄牛这个优势。要搞三种牛:一种叫役牛,耕地的嘛;一种是吃的,叫菜牛;一种叫奶牛。我今年上半年去东北的时候,杨易辰同志对我谈,可以把我们现在的土黄牛拿来一部分改造成黄白花,用外国的黑白花种牛来配种,3年就可以把它改造成奶牛。日本首相对我说,日本有300万头奶牛。我打算中国先搞200万到300万头,将来我们的国家发展到3000万头奶牛,一亿只奶羊,我们的生活水平就高。地、县委需把发展奶牛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带动食品工业的发展。中国食品工业的原料,主要是小麦、糖、奶、肉,还有油,食品。要搞高级的,就要解决这几样东西。
    “晋、冀、鲁、豫四省,我赞成尽快建成麦棉基地,还要搞成纺织工业基地、食品工业基地和饲料加工业基地。山东的泰山以北以西,河北主要是石家庄、保定、邯郸、沧州,河南主要是北部、东部,漯河、开封、商丘和周口,另外还有苏北、皖北,将来都要变成麦棉、纺织、食品、饲料加工等基地。你们公社以上的干部,关于农业的科学思想要提高一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倡多种经济的是管子,第二个是司马迁,一直到康熙曾经批评过汉族人,说汉人宁愿坐在路旁饿死,身边有牛也不知道挤牛奶喝。我们汉族人的体质,就是不如蒙古族、维吾尔族的好。全国摔跤冠军比赛,第一名是内蒙的,第二名是新疆的。因为他们吃肉、喝奶多,蛋白质多,所以体质好。你们有秆,有饼,草也可以种一部分。四边充分利用起来,河边、沟旁都可以种草。牛羊一多,皮革工业也发展起来了。省委管农业的同志,地、县委管农业的同志,都懂得这个道理。”
    当邹学信汇报到一年棉花种植面积时,胡耀邦说:“我估计你们控制不了。当然,你们控制一下我赞成。我去年讲,农业在正常年景下增长百分之二、三,有的人还不同意,现在看提的还低了,我这个人是不敢冒进的。你们山东小麦人均占有量比河南低得多,河南去年每人200斤,今年大概到250斤了,你们是150斤左右,河北也少。我从前年起就不担心粮食了,因为现在农民手上大概有1600亿斤余粮。人家都说你们这里卖粮难、卖棉难、卖油难嘛!”
    当县委领导汇报到实行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时,胡耀邦感慨地说:“我们迷了22年,糊里糊涂,没有搞责任制,耽误了,农民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从1956年到1978年22年啊,迷航了,迷途知返嘛!”
    当县领导汇报到定陶县翻两番时,胡耀邦说:“最要紧的是抓紧这几年。”
    汇报结束后,胡耀邦总书记及随同人员与县领导在县委会议室前合影留念。

    定陶县人民政府文件定政发(1985)17号
    定陶县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定陶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定陶县城总体规划》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1985)鲁政函11号批复的我县县城总体规划,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安排科学,布局合理,是县城建设的标准和依据。《定陶县城总体规划》在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布局、城市环境等方面做了原则规定,对县城建设具有综合指导作用。
    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坚决执行。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地把我县县城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文明城镇。
    1985年5月18日
    
    定陶县人民政府文件定政发(1990)33号
    定陶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志办公室《关于全县史志工作当前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县府各部门:
    县政府同意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史志工作当前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望各司其职,努力工作,共同完成《定陶县志》的编纂工作。
    1990年7月18日

    关于全县史志工作当前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县政府:
    全县史志工作会议之后,县直多数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使史志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现将当前全县史志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当前史志工作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广大方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县史志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不少单位相继进入总纂、定稿、出成果的新阶段。在由74个分志构成的县志中,县社、外贸两个分志已经付印;教育、民政、药材、石油、邮电、交通、物资、计划、检察、法院、司法、妇女、环保、气象、组织、广播电视、档案、军事、水利、城建、农机、林业等22个分志即将脱稿;科技、工商、商业、财税审计、乡镇企业、物价、政协、金融、公安、供电、人事、老干、文化、卫生、烟草、书店、体育、农业、技术监督、水产、工会等21个分志正在编写中;其余部门的分志尚未着手。
    修志是一项浩繁的社会系统工程。进入总纂以来,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编纂工作的进展。1.有些单位没有把修志工作真正列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2.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已出成果,有的进展缓慢,个别单位至今未见行动。3.不少单位没有固定的修志班子,没有明确主编,且经常变换修志人员,影响了工作的进行。4.不少单位必要的工作条件还未解决好,影响了修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的工作安排
    艰巨的总纂工作已经展开,要想预期、高质量的完成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稳定队伍,健全机构,广泛组织社会力量打好总体战,力争1992年完成《定陶县志》的编纂任务。今年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是:
    定陶县志:总体设计是26卷,120多章,120余万字。现已完成部分初稿,其余部分力争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分志:根据中央、省地的要求,县政府确定志稿上写到1840年,下写至1990年。各承编单位都要按照政府确定的上、下限编写。为确保县志初稿的顺利完成,县社、外贸、财税、供电、老干、检察、法院、药材、书店、广播电视、档案、水利、农机、林业、司法、环保、物资、计划、气象、石油、邮电、交通、乡镇企业、组织、城建、妇联等26个单位,务于8月15日前完成承编任务,并送交县志办;工会、水产、政协、人事、物价、科委、商业、体改办、烟草、纪委、人大、技术监督、侨务、职教办、区划、土管、信访、多畜办、武装部等19个单位,务于8月30日前完成承编任务,并送交县志办;农业、教育、体委、民政、卫生、公安、金融、工商、文化、粮食、劳动、工业、二轻、计生委、统计、共青团、工商联、统战等18个单位,务于9月30日前完成承编任务,并送交县志办。其他单位要本着干什么写什么的原则,争取早日写出来,做到不留死角,不缺项。
    三、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任务要求,当前亟需解决以下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新编地方志是着重记述历史和现状,充分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革命斗争、社会变迁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情况,是一种最系统、最全面的国情书,具有“资政、教化、存史”三大功能。因此,各级领导同志要把编修地方志当作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国情教育的大事来抓,看作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使命,神圣的责任,切实将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还要将志书编纂工作列入分管负责同志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的内容。各单位对史志工作都要积极支持,对应该做的工作和提供的资料,要认真完成。
    (二)健全史志机构,稳定修志队伍。各单位的史志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尚未按政府要求配备人员的,应抓紧时间配备。编纂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抽调。对现有的业务骨干不足的要予以调整加强,大单位要明确主编。
    (三)切实保证志稿质量。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修志人员,特别是主编人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为人民为历史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志稿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既要杜绝政治性错误,又要避免常识性的纰漏。为防止粗制滥造,胡弄过关,县志编纂委员会拟对送交志稿进行审阅,发现不合格的,将责成有关单位重修。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部门贯彻执行。
    定陶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990年7月13日

    定陶县人民政府文件定政发[1993]14号
    定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局长的暂行规定》
    一、为鼓励全县人民群众发展第三产业的积极性,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振兴定陶经济,根据国务院和省、地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生产经营企业。
    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跨地区、跨行业搞多种形式的经营。除军工用品、毒品、精神药品、金银、文物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外,都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既可以批发、零售,也可以从事一次性经营,还可以从事长途贩运。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限制。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技术联合;可以与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联营,以及开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等业务;可以承包、租赁、兼并、购买国有、集体企业。
    五、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其股份投资者及股份金额不受数量多少的限制;可以通过联合、参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经营;经县体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国有、集体企业合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的,享受国家对股份制企业的有关政策。
    六、鼓励私营企业与外商、港澳台商合资、合作办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到国外经商办企业;允许通过与外贸进出口公司联营或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开展外贸经营业务。
    七、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开办私立幼儿园、学校和私立医院、个体诊所。
    八、要积极支持外地城乡居民来我县申请开办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安排经营场所、生活食宿、办理户口、治安保卫、子女入托入学、贷款存款等方面应给予照顾,不得歧视。
    九、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时,除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需提供许可证的行业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发照时不再索要其他许可证。
    十、凡二人以上投资、从业人员在八人以上,注册资金在一万元以上的科技型、生产型、外向型的私营企业和注册在五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可以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一、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分支机构和招聘技术人员、请帮手、带学徒或雇用人员的,除不得雇用十六岁以下的童工外,不受数量限制。
    十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和私营经营。离退休人员不受离退休时间限制。
    十三、党政机关精简的干部、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及停产、半停产企业放长假的职工,凭单位证明可以申请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在职企事业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从事第二职业。
    十四、科技人员可以停薪留职、辞职、退职兴办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个体、私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等服务业。在申请登记注册时不受注册资金多少的限制。技术项目有推广价值的,有关部门应为其列入相应的科技发展计划和新产品试产、试制计划,协助解决科研经费和新产品开发经费。
    十五、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批准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培训职工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其工资、奖金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前列支。
    十六、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冠用县名,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两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实行分级审批,冠县名称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申请冠省名称的,由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转;申请冠地区名称的,由地区工商管理机关发照并进行管理;冠县名称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照管理。
    十七、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的凭证,受法律保护,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收缴、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收缴、吊销。对由于乱收执照而给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以刻制与国有集体企业同样规格的图章。允许从事生产型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使用由税务部门制发的不标明企业性质的工业企业统一发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发票,任何单位不得拒绝作为报销凭证。
    十九、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商建厂需用土地时,建委应依据规划提供用地位置,土管部门依法提供用地保证。
    二十、允许利用城镇街路两侧公私房开办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对已批准的经营场地和营业用房,不得随意收回、拆除或侵占。根据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的,有关部门应按有关拆迁安置规定执行。
    二十一、应正确认识和处理繁荣与市容的关系,积极扩大城乡市场规模,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场地困难。有条件的集镇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点的原则多办一些早市、夜市。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指定的城镇街道两侧和规定时间内摆摊设点。
    二十二、新办高科技、外向型、资源加工型和安置城镇待业青年、残疾人的私营企业,比照集体企业的有关规定,经批准给予减免税照顾。
    二十三、私营工业企业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标准,可高于当地同行业、同工种的平均工资水平。购买专利、技术转让费和吸引外资所花费用均可进入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
    二十四、私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凡列入国家科委、经委试制计划的,经批准可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三年的照顾;凡列入省科委、经委试制计划的,可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一至二年的照顾。
    二十五、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应交纳的工商管理费,经核定后除个别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者外,不再调整或加收。
    二十六、对纳税大户允许在城镇落户,本人或家属子女可优先转一名非农业户口,其子女也可优先安排入托入学。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应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支持,在开户和资金结算方面提供方便。对高科技开发项目有效益产品,可以企业的动产或不动产向银行抵押办理贷款,也可由其单位或联户担保贷款。
    二十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享有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私营企业家,可聘为副乡镇长;政绩突出者可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在选模评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等方面,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可参照乡镇企业的作法评定技术职称。
    二十九、对从事新产品和高科技开发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与国有、集体企业一样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
    三十、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经营作风,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做有道德、守纪律、遵章守法的经营者。
    三十一、无照经营属非法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理查处。
    三十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政策规定,守法经营,文明服务。对走私贩私、掺杂使假、短尺少秤、欺行霸市、坑蒙拐骗、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三十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物价、劳动、卫生、公安、城建、土地、科技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十四、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应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所有的财产及合法收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无偿占有。当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权、财产所有权以及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三十五、坚决制止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除国家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部门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无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收取费用,必须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据,并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国家收费项目规定和超标准收费的,不持《收费许可证》和不使用统一收费收据收费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有权拒付和控告。今后再发生“三乱”问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否则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十六、充分发挥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各乡镇分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他们的工作。
    三十七、各级政府应把发展和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政府应成立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分管乡镇长为组长,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调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三十八、本规定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十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制定的规定和办法,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1993年9月22日

    中共定陶县委文件定发[1998]35号
    中共定陶县委定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我县县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菏发[199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坚持因企制宜、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
    (二)目标要求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公司法》为标准,真正把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资本、管理、技术、市场四个增量。县属企业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二、改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因企制宜、一厂一策的原则。改制工作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改制形式,一厂一策,或一厂多策,适合怎么搞就怎么搞。
    (二)稳中求进、积极稳妥的原则。改制工作既要勇于探索和突破,又要慎重稳妥,成熟一个搞一个,成熟一批搞一批,防止出现大的震荡和失误。
    (三)综合配套的原则。在进行企业改制的同时,积极进行劳动制度、人事制度、政府职能转变等有关配套改革。
    (四)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企业改制不是将公有资产一分了事,更不是简单的私有化过程,而是要在公有资产保值的基础上加快增值。因此,在建立科学的运营机制的同时,要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的原则。要加大送、引、配、联的力度,鼓励支持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
    三、改制的主要形式
    (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根据菏发[1998]1号文件,结合我县企业现状,企业可以将净资产折成股份出售给职工,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采取由职工入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回头租赁原企业资产,租金收入逐年偿还原企业债务。根据我县企业情况,可分别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出售改制。对有净资产的县属企业,可将公有资产全部有偿转让给职工,由企业职工以现金形式认购,一次买断,形成职工共有(民有私营)企业。也可以部分出售,其余部分做为国家股(集体股)。出售公有资产的收入,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收缴管理。
    注资改制。对资债相当或破产重组的企业可采取注资改制的形式。即:根据企业的需要和职工的承受能力确定总股本,企业全体职工出资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
    分体改制。以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有效资产,搞活企业为目的,组建若干个法人实体,实行分块搞活。新组建的实体可以一次买断产权,也可以采取租赁或承包的形式。
    (二)送。通过多种形式、多条途径把我县更多的企业送出去、攀高门、结洋亲、借水行舟。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安置好职工,税金交地方,即可敞开县门大胆地往外送。
    (三)租赁。可以整体出租,也可以部分出租,既可以租给域内外社会法人、自然人,也可以租给外商。出租、承租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照章纳税,优先使用本企业职工。
    我县流通企业、饮食服务业和规模较小的工商企业,可实行租赁经营,但应掌握以下原则:
    1、租赁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年。
    2、承租人要根据承租资产的数额,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年应交租金的50%。
    3、租赁期间,承租人要按有关规定对租赁资产实施保全。
    (四)低成本扩张。对于产品好、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自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可以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兼并劣势企业,实施低成本扩张,组建企业集团。要使企业集团真正形成两个纽带:一是成员企业人事档案、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劳资等统一由集团管理,形成人事关系纽带;二是以参股式,或承担债务式,形成资产联结的纽带。
    (五)出售。将企业有效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向社会出售。出售对象可以是原企业职工,也可是其他社会法人、自然人、外商;可以按评估价出售,也可降价出售。购买方可以根据情况按比例承担原企业债务,接收企业职工。
    (六)剥离。把有望搞活的设备、厂房、流动资产等有效资产从总资产中分离出来,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成立新企业。
    (七)外资嫁接。在资产评估基础上,将产权有偿转让给域内外企业进行嫁接改造。方式上可以整体嫁接,也可以部分嫁接。
    (八)破产重组。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产品无市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扭亏无望的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
    企业改革要因企制宜,鼓励创新但要从企业实际出发。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总的原则是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搞活企业,提高效益,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四、转换企业内部机制、搞好内部改革
    改制企业要切实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搞好内部改革,严格按议事程序和规则规范运作,坚持真改革、避免走过场。
    (一)企业改制后,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框架的法人治理结构。重大事项由股东代表大会决定。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决定罢免,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长聘任总经理,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行使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企业中层干部和内部各个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二)改制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彻底打破职工、干部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拉开收入分配档次。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企业部门、岗位的设置,经营管理人员的使用,职工的招收、辞退及收益分配等全部由企业依据有关法规自主决定。切实将用人权、收益分配权等还权于企业。
    (三)改制企业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金、成本、质量、营销管理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高薪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营销人才。
    (四)改制企业要把市场开拓放在首位,尽快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机制和产品销售网络,通过研究开发新产品、培植名牌拳头产品和建立灵活、高效的营销机制,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改制企业要尽快建立以下几个机制。
    一是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监事会的职权要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好作用,行使好权力,以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建立和完善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的制度。企业的重大决策要经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的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改制以后,企业的全部资产归全体股东所有,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债务,股东既是资产的所有者,又是资产的经营者,企业经营的好坏、效益的高低与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使股东真正树立起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与企业共兴衰的思想。企业分红必须经审计后方可进行,当年分红变现率不得超过股本金的15%,其余分红部分可转作股份,做为增股记入个人股权证。三是要建立起经营者、技术骨干的自我鼓励机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原则上不能平均入股,企业的股权要向少数人手里集中,鼓励经营者、业务骨干、技术骨干持大股,从而增强其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四是出资者选择经营者的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由股东选举董事,董事会聘任经理,任何部门不得干预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六)所有改制企业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党、团、工会、妇女、民兵组织,以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任职形式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宜兼则兼,宜专则专,可交叉任职,可一肩挑,也可分设。
    五、改制的方法步骤
    (一)方法措施
    采取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办法,搞好这次企业改制工作。县里主要领导拿出主要精力研究改革、指导改革,分管领导具体抓,六大部门其他领导齐抓共管。一切工作为改革让路,全县上下一盘棋、围着改革转。实施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层层带动策略,具体地说,就是以一轻部分企业为突破点,率先改制,规范操作,带动整个一轻系统,一轻带动二轻系统,纯工业带动商办工业和流通企业,县属企业带动乡镇企业。
    1、改制形式的确定。企业的改制形式,坚持充分尊重职工意愿的原则,由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企业规模、企业性质、企业资债情况、企业特点、企业职工意见等方面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有关政策规定的制订。凡涉及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决定,一个“漏斗”下达,原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一律不再进行研究制订。
    3、改制工作采取工作组进驻企业接管,全面冻结企业行为的方式进行。对不宜中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取其他灵活的方式。
    (二)工作步骤
    1、资产评估。所有改制企业都要严格进行资产评估。全县评估基准日统一确定为97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工作由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组织,以县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组织力量、集中时间、逐个进行。评估工作要确保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公有资产流失。评估结果由县国资局确认。
    2、产权界定。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产权界定。靠国家投资、减免税或其他优惠政策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家所有;企业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或联社基金形成的资产,界定为企业法人资产,可转为职工股份并量化到职工个人;职工集资形成的资产,界定为职工所有。
    3、制订改革方案。所有需要改制的企业都要按规定制订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生产经营、人员等情况。(2)改制动因。(3)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领导、时间安排等。(4)制约机制和管理模式。(5)成立新企业的名称、人员安排的打算。(6)原企业人员的安排、资产、债权、债务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实施。县里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帮助企业改制。要明确责任、限定时间、确保质量、按期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企业产权改革顺利进行。
    六、企业改革的具体政策
    (一)企业改制时,发生的资产评估、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费原则上免收。必须收取的只收工本费;房屋勘丈费及产权变更登记费按每户企业不高于50元收取;公证费按每户不高于100元收取。其余行政部门收取的如交易过户、变更登记等收费一律免交。
    (二)出售企业产权,应面向社会,鼓励本企业职工优先购买。出售企业产权实现的收入,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收缴和管理,扣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外,剩余部分原则上留给原企业,做为生产性资金有偿使用。也可以用于扶持主导产品或骨干企业。
    (三)实行股份合作制形式改制的企业,企业原债权、债务仍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并办理转贷手续。出售公有资产实现的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收缴,一次付清有困难的,可以3—5年内分期交付,但第一次交付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原企业所占土地可租赁使用,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租金,交纳租金确有困难的,经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可以3—5年内免交。职工宿舍按房改有关规定办理。所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都可以出售,也可剥离后单独出售或租赁。本企业职工购买或租赁,取得法人资格的,享受劳服企业的优惠政策,劳动部门免费办理有关手续。需要托管的,由改制后的企业托管。
    (四)股份合作制企业设有国家股的,国家股分红应按有关规定收取。国家股所分红利,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在一定期限内留给企业有偿使用,也可以经股东会同意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作为国家股扩股资金。
    (五)实行股份合作制形式改制的企业,有关人员的费用可按下列标准从企业资产中一次性扣除。
    1、退离休职工(含内部退养职工)、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医疗费,一般每人平均按2000—2500元/年×15年计算。
    2、工伤职工的生活费、工伤补助费,按高于本人退休时应得退休费的5%—10%,再乘以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年限的标准计算。
    3、抚恤人员的抚恤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4、应提未提的职工养老统筹金及欠交的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按实际应提、欠交数计算。
    5、未纳入养老统筹的内退职工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本县待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乘以提前退休年限计算。
    上述各项扣除,由企业申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扣除的资产留给改制后的企业使用,有关人员的费用由改制后的企业支付。
    (六)优势企业采取承担债务方式兼并亏损企业,并安置全部职工的,原亏损企业的银行贷款无法挽回损失部分,经原贷款银行审查批准,优先给予挂帐停息。
    (七)虽资不低债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可将资产与债务一起转让给企业职工,由职工分担债务作为出资。经财税部门审查批准,企业3—5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可先征后返,用于弥补债务。
    (八)资不抵债的企业被区内优势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3—5年内上缴的所有地方税款,可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用于弥补债务。
    (九)优势企业兼并、收购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企业,被兼并、收购企业以前年度的经营性未弥补亏损挂帐,经县税务部门批准,允许在5年内用应纳所得税额弥补。
    (十)对实行长期租赁经营的公有企业,承租方可以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用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原公有资产,当支付的购买款项达到原公有资产数额时,应按合同规定将企业全部产权划归承租者所有。
    (十一)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租赁期满或经双方同意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承租人交足各项款费后剩余利润形成的资产以及其它生产要素,应视为承租人的股权,即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十二)改制企业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统筹,所交比例数额、交纳办法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十三)无论企业采取何种改制形式,都应接收原企业职工,以保持社会稳定。实行出售、兼并的企业,其职工原则上由购买方、兼并方接收,在确定资产转让价格时,可适当给予优惠。破产企业职工实行多渠道分流,企业清算时要首先考虑职工的安置。企业离退休人员原则上转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企业破产前拖欠的职工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应在改制时从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补齐。
    (十四)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或领办企业。对离职领办、购买企业的,3年内留薪、留职,原政治、经济待遇不变。3年后,愿返回原单位的按原级别对待。对自愿放弃公职的,可发给相应的退职费,一次算清,分期支付。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发动。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核心,既是企业制度创新的基础,又是解决经济工作中深层次矛盾的关键。全县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统一思想,尤其要澄清在产权改革问题上的偏见和模糊认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感。
    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一切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搞好产权制度改革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宣传县委、县政府改革的决心和政策规定,宣传改制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企业改革专题节目。电视台要明确专人、专机,跟踪报道改革动态,广造舆论、营造改革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二)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为加强对企业改制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委书记刘殿毅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伯汉,县委副书记赵传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本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清安,副县长申传根、张培华、王乃光任副组长,县长助理田同修及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体改办主任魏忠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改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和组织实施。并从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充实办事力量,实行集中办公。
    各企业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分头实施。但要接受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检查和指导,改革方案要经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县体改办行文后方可实施。
    要加强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各部门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政策,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一时拿不准的,要从促进改革的角度出发,提出积极的处理意见,决不能以行业、部门的“规定”为由干扰、阻挠县委、县政府方针、政策的落实。
    各金融机构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积极主动地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真心实意地支持企业改革,参与改革,支持定陶经济的发展。
    原企业厂长、经理、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要头脑清醒、识大体、顾大局,以对组织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态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大潮中去,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在市场经济这个更广阔的天地里一显身手。
    (三)转变政府职能,搞好“三管一服务”。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根本上摒弃计划经济的旧观念、旧模式,按照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帮助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会配套改革,不要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规划、协调、监督”原则和职责分工,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主要是搞好“三管一服务”,即:产权管理,通过委派国有股和集体股股权代表影响企业董事会的决策;宏观管理,运用产业政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企业发展;行业管理,通过行业政策、规划,指导管理企业;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生产要素市场、社会保障体系和中介机构,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外部环境等,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条件和高效的服务。
    (四)加大治理“三乱”力度,优化企业外部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加大治理“三乱”力度。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干涉企业生产、经营、人事、分配等方面的内部事情,企业在按规定接收复转军人和大中专生的情况下,不得强行向企业指派干部职工,不得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而加重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时,不得吃、拿、卡、要,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五)明确标准,严格考核。检验企业改革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准是:(1)看企业机制是否真正转换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是否提高了;(2)看企业的市场开拓、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内部管理是否加强了;(3)看企业经济效益是否提高了;(4)看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和职工收入是否增加了;(5)看公有资产是否增值了。为了确保改革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将据此标准对改制企业进行逐个检查验收。
    (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县直各部门要为企业改革大开绿灯,树立领导围着经济转,部门围绕企业转,一切围绕改革转的思想。不准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出发,干扰企业改革的进行;不准在社会上散布妨碍企业改革的消极言论;不准向企业摊派费用,转嫁负担;不准借机私分公款公物;不准隐匿、转移、挪借公有财产;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实物。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干扰企业改革的人员和行为要及时查处。
    八、本决定公布前出台的文件规定与本决定不符的,以本决定为准。乡镇企业的改革,原则可参照本决定执行。
    199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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