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征兵制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4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4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征兵制


    1933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规定实行按地亩摊派的征兵制度,即每100亩地征1个兵,年龄在18—40岁。富户人家不愿应征者,可出钱或出粮让穷苦农民代征,即所谓的“卖兵”。定陶富裕人家多雇人代征,许多穷困人家受雇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蒋介石取得统治地位后,由于百姓深受兵害战乱之苦,大都不愿应征当兵,既使有的去了,也乘机偷偷地跑回来,故蒋军不得不以强制手段抽丁、抓丁来弥补兵力之不足,至此,抽丁、抓丁代替了征兵制。
    军阀混战时期,由于连年战争,各方军阀为加紧扩大地域和军事力量到处抓兵。特别是国民党军队,由于长期的兵员消耗,不得不抽兵或抓兵。在定陶抽丁有二抽一、三抽一、四抽二(弟兄4个抽2个去当兵)等不同形式。后来,国民党军队见男青壮年就拉去当兵,群众称之为“抓壮丁”,全县村村都有青壮年被抓去当兵的,有的村被抓去十几人或几十人次,甚至达到上百人次。1948年,定陶县全境解放,“抓壮丁”自然消失。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