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定陶县设立审计局。之后,县直有关部门相继建立起内部审计机构。1990年5月,设立了定陶县审计事务所,审计体系初步形成。至年底,审计局有工作人员14名,县直部门内审机构共32个,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80余名,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
国家审计 1984—1990年,县审计机关先后对酒厂、百货公司、五金公司、印刷厂、木材公司、面粉厂等20个工商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世界银行贷款、防汛岁修、劳动保险基金、育林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公、检、法、工商、物价、计量等执法部门的各种罚没收入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县副科级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进行了年度定期审计;对工行、农行、建行、保险公司及部分乡镇财政进行了财政金融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105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631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05万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210万元。通过审计监督,向被审单位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419条,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内部审计 1984—1990年,各内部审计机构先后审计753个单位(项目),纠正各种违纪金额56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社会审计 审计事务所自成立后,开展了验资年检、经济案件鉴定、资产评估、咨询建帐、担任常年顾问等工作。
第六章 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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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定陶县设立审计局。之后,县直有关部门相继建立起内部审计机构。1990年5月,设立了定陶县审计事务所,审计体系初步形成。至年底,审计局有工作人员14名,县直部门内审机构共32个,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80余名,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
国家审计 1984—1990年,县审计机关先后对酒厂、百货公司、五金公司、印刷厂、木材公司、面粉厂等20个工商企业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世界银行贷款、防汛岁修、劳动保险基金、育林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公、检、法、工商、物价、计量等执法部门的各种罚没收入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县副科级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进行了年度定期审计;对工行、农行、建行、保险公司及部分乡镇财政进行了财政金融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105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631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05万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210万元。通过审计监督,向被审单位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419条,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内部审计 1984—1990年,各内部审计机构先后审计753个单位(项目),纠正各种违纪金额56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社会审计 审计事务所自成立后,开展了验资年检、经济案件鉴定、资产评估、咨询建帐、担任常年顾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