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3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3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


    私营工商企业登记  民国时期,境内由商会负责境内的私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
    建国后,定陶县于1952年开始进行工商企业登记发照工作,营业证分工商企业证书、摊贩许可营业证、摊贩流动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1954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普审登记发证,全县从事纯商业者2207人,饮食业者483人,服务业者202人,手工业者3339人,地排车工人246人,三轮车工人10人,马车工人13人。对行商和个体商贩也进行了登记换证。通过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私营工商业者吸收到国营商业中96人,过渡到供销部门1385人,公私合营企业7人,合作商店399人,经销代销点462人,转入农业543人。1962年,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登记审查,有营业证的553户793人,无营业证的1674户2011人,经公社审查和县市管会核准,重新颁发营业证,共有1075户领了营业证,从业人员1511人,部分未颁发营业证,经审核而允许在适当范围内经营的98户145人。1966—1976年,个体工商户大部分被取缔。1978年后,个体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1980年,县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业进行普查登记,全县1038家个体工商户,经审核颁发营业执照1017家。1989年,县工商局对个体私营工商企业进行了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等工作,全县重新开业登记的个体私营工商企业达5222家,从业人员7301人,注册资金940万元。
    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登记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开始对国营、集体企业进行登记。全县有工商业428家,其中工业20家,商业270家,饮食服务业62家,其它76家。1962年,为了澄清全县工商业情况,县工商局对国营、公私合营、供销社及其它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进行了普查、登记、发证。全县共登记819家,其中工业30家,商业638家,饮食服务业115家,修理建筑业25家,交通运输业11家。1965—1979年的15年间,没有开展工商业登记工作。1980年,县工商局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了登记审查,共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71家,颁发营业执照61个,占85.9%;集体所有制企业1712家,颁发营业执照1702个,占99.4%;个体工商户1038家,颁发临时营业执照1017个,占97.9%;特种行业115家,颁发营业执照107个,占93%。同时规定,从1981年起,凡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不准开业,不得注册商标,不得刊登广告,对违犯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予以经济和行政处分。1983年,全民工业登记107家(分支机构861家),从业人员3861人;全民商业登记72家(分支机构838家),从业人员3363人;集体工业企业登记280家(分支机构9家),从业人员1.51万人。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经济要国营、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放宽了工商企业登记政策。1989年,对国营、集体企业重新进行了审核登记,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1990年,全县共登记685家,其中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212家,共注册资金108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749万元,流动资金3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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