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分家 资料库:定陶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定陶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14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h3/section/1/article/14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分家


    分家,俗称“掂开锅”。旧时,家庭以多子家大为荣,有四世同堂、五世同堂之说,富裕之家老少十几人或几十人,一般农户也有八、九口人或十几人。一旦长辈人不能再主持家庭了,便开始分家。
    在分家时,一般要请舅父、家族长和本村的知名人作公证人,将宅基地、房屋、耕地、财产等搭配好。先由兄弟中最小的一个挑选,依次进行,最后剩给老大,如果有分歧则抓阄。分配后,书写分单,各执一份留作凭证。然后分别给购置好锅、案板、风箱等炊具,新的小家庭就成立了。分家的时间,一般取在麦收之后,农历的六月份。
    80年代后,多半儿子结婚后就分出去,独子婚后,也与父母分家另住,分家手续简单,将粮食、财产分开各自独立生活,承包的责任田则由村干部主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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