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书院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三节 书院
书院是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一种。书院设院董会,其成员由县内具有功名的乡贤、硕儒组成,负责人称山长,主管书院的教事。学生有两类,一是已入学的秀才,为了乡试应考,每月定期来书院听讲,送文章、诗词赋请教师批阅。书院每月举行一次考试,成绩优秀者,发给其膏火费八百至二千文(称文生月课);二是经童试合格或相当程度的庠生,常年在书院攻读“经史”,学习优秀者,书院发给膏火费(称生童常课)。 定陶县原有养正书院、唐文书院、回澜书院、氾阳书院。养正书院,位于县治东南,1530年(明嘉靖九年),由知县刘伦建。唐文书院,位于县治东南,1692年(清康熙三十一年),由知县杨缘缓建。回澜书院,位于县治东南,1711年(清康熙五十年),由知县郑霄建。氾阳书院,位于城中路大隅首东侧,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由教谕匡锡古段建,此书院座北朝南,院中有两层6间藏书楼1座,后有厅堂5间,堂前横立考试规则石碑1块,另有号舍12间。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改为学堂。1913年为定陶县第一高级小学校址。建国后,改为城关公社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