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定陶县干部工资福利基金按党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5%提取,0.2%由单位掌握,0.05%由人事局工资福利股掌握,用于补助生活困难或有其它特殊困难的职工。职工福利主要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生活福利两部分。集体福利包括职工集体、文化娱乐活动、职工食堂、幼儿园和企业举办的文化馆、图书室、俱乐部、球场、业余学校等设施。个人生活福利性补贴是为减轻职工某方面的开支或特定困难而建立的,主要有职工的探亲假工资和路费,冬季取暖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上下班车费、生活困难补助等。
奖金 建国后,县在企业单位职工中皆设立奖金制度。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职工给予少量的实物奖励。1957年,对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发放完成生产计划奖,奖金额为本人月工资的25%。1958年,县对全民工业企业发放一次性跃进奖。之后,全县各企业普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奖励办法,有定额超产奖、节约奖、质量奖和新产品试制奖等奖励制度。1966年后,奖金制度被取消。1978年后,各企业全面恢复和实行奖励制度,种类有所增多,其中有单项奖、综合奖、质量奖、安全奖、节约奖、出勤奖等。1981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实行增收节支奖,每人每月奖金60元。1984年,改革奖励制度,开始征收奖金税,对发放奖金在两个半月标准工资以内的,按奖金总额的30%征税;4个月以上的按100%征税;6个月以上的按300%征税。1985年,奖金税改为超额累进税率,发放奖金在4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免税;发放5个月的税率为30%;6个月的税率为100%;6个月以上税率为300%。1986年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奖励工资制度,每人每月8元。
津贴 定陶县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津贴的形式有多种。50年代,有伙食津贴、技术津贴,还有保健、保育、招待、过节等津贴和补助。60年代,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粮食补贴0.7元。1978年,每人每月增加副食品补贴5元,自行车费1.5元(后改为5元),冬季取暖津贴12元(后改为24元)、夏季防暑津贴12元。1980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洗理补贴男2元、女2.5元(后改为男4元女5元,1988年调为男7元女8元)。1985年,为回民国家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增加肉食津贴5元。1988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发书报津贴7元(大专以上毕业生18年以上工龄的8元)。
第二节 福利
视图
福利 定陶县干部工资福利基金按党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5%提取,0.2%由单位掌握,0.05%由人事局工资福利股掌握,用于补助生活困难或有其它特殊困难的职工。职工福利主要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生活福利两部分。集体福利包括职工集体、文化娱乐活动、职工食堂、幼儿园和企业举办的文化馆、图书室、俱乐部、球场、业余学校等设施。个人生活福利性补贴是为减轻职工某方面的开支或特定困难而建立的,主要有职工的探亲假工资和路费,冬季取暖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上下班车费、生活困难补助等。
奖金 建国后,县在企业单位职工中皆设立奖金制度。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职工给予少量的实物奖励。1957年,对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发放完成生产计划奖,奖金额为本人月工资的25%。1958年,县对全民工业企业发放一次性跃进奖。之后,全县各企业普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奖励办法,有定额超产奖、节约奖、质量奖和新产品试制奖等奖励制度。1966年后,奖金制度被取消。1978年后,各企业全面恢复和实行奖励制度,种类有所增多,其中有单项奖、综合奖、质量奖、安全奖、节约奖、出勤奖等。1981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实行增收节支奖,每人每月奖金60元。1984年,改革奖励制度,开始征收奖金税,对发放奖金在两个半月标准工资以内的,按奖金总额的30%征税;4个月以上的按100%征税;6个月以上的按300%征税。1985年,奖金税改为超额累进税率,发放奖金在4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免税;发放5个月的税率为30%;6个月的税率为100%;6个月以上税率为300%。1986年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奖励工资制度,每人每月8元。
津贴 定陶县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津贴的形式有多种。50年代,有伙食津贴、技术津贴,还有保健、保育、招待、过节等津贴和补助。60年代,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粮食补贴0.7元。1978年,每人每月增加副食品补贴5元,自行车费1.5元(后改为5元),冬季取暖津贴12元(后改为24元)、夏季防暑津贴12元。1980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洗理补贴男2元、女2.5元(后改为男4元女5元,1988年调为男7元女8元)。1985年,为回民国家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增加肉食津贴5元。1988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发书报津贴7元(大专以上毕业生18年以上工龄的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