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设立统计科,负责计划统计工作。1957年8月,统计科改称统计局,1958年11月,县统计局随定陶县建置撤销而撤销。1962年,定陶县第四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统计业务划归计划委员会管理。1964年4月,恢复统计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划归定陶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领导。1975年8月,计划委员会恢复后,统计局并入。1984年1月,重设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农经股、业务股,共13人,并逐步配备了乡镇兼职统计员,县直较大单位设置统计科或会统科,一般单位配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1990年,全县从事统计工作的有139人,其中高级统计师2人,统计师18人,助理统计师64人,统计员59人。
第一节 统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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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设立统计科,负责计划统计工作。1957年8月,统计科改称统计局,1958年11月,县统计局随定陶县建置撤销而撤销。1962年,定陶县第四届人民代表会议决定,统计业务划归计划委员会管理。1964年4月,恢复统计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划归定陶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领导。1975年8月,计划委员会恢复后,统计局并入。1984年1月,重设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农经股、业务股,共13人,并逐步配备了乡镇兼职统计员,县直较大单位设置统计科或会统科,一般单位配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1990年,全县从事统计工作的有139人,其中高级统计师2人,统计师18人,助理统计师64人,统计员59人。